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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火之喻”:庄子生死观及其无神论思想

来源:庄子研究会    时间:2022/11/21 11:23:14



薪火之喻:庄子生死观及其无神论思想

 

闫 伟

 

 内容摘要:古今《庄》学家将庄子薪火之喻诠解为的关系以及文化之道的传承、物质能量的转化等,皆为误读。立足于《庄子》文本与庄子思想的特质,薪 火之喻反映出庄子的生死超越论:通过物化将个体生死寓于宇宙大化之中,在生存个体精神层面实现 生命的永恒,从而克服死亡恐惧。薪火之喻的生死观是庄子无神论思想的集中体现,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通过死生自然对个体死亡必然性与断灭性的肯定;另一则是以为宇宙本体的物化观念彻底否 定了实体灵魂的存在。

关键词:庄子;薪火之喻;生死超越;无神论;物化

 

《庄子·养生主》篇末有云:“指穷于为薪,火传也, 不知其尽也。”[1] 由此,“薪火之喻”成为庄子哲学 的重要命题,《庄》学家对其的解读可谓众说纷纭、驳杂难统。综合辨言,“薪火之喻”当是庄子对人之 生死超越问题的隐喻,是将个体生命通过“物化”的 形式寓于宇宙气化之中,从而使人在精神层面上克服 对死亡的心理恐惧。“薪火之喻”既体现了庄子死生 自然的生死理念,也反映出他对灵魂存在观念的否定,其中蕴含着浓厚的无神论色彩。自东汉哲学家桓谭始,“薪火之喻”被神灭论者与神不灭论者(佛教信众) 所借用,以此比喻形神关系,“薪火之喻”逐渐失去了它的原本之义,致使后世解《庄》者多以“形尽神 不灭”诠释庄子的“薪火之喻”。有鉴于此,本文拟 从生死观的角度试图还原庄子“薪火之喻”的原初本义,并且从中管窥庄子的无神论思想。


一、“薪火之喻”的多种误读

 庄子“薪火之喻”到底为何义,这在《庄》学史 上是一个难解之谜,问题的关键在于对“薪”与“火” 所喻指对象的理解上。郭象《庄子注》以“养生”“命续” 释之,成玄英《庄子疏》亦从,但“此说殊未明了”[2],“不 明”的原因就在于未对“薪”“火”之象征义做出明确解释。此后,诸家对“薪火之喻”的诠解可谓驳杂, 概括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种误读:

一者,“薪火之喻”比拟形神关系,这是《庄》 学史上最为流行的说法。不过,此处的形神之“神”须加规范,“神”有纯粹精神之义,亦有实体灵魂之 义。潘桂明认为传统形神关系中的“神”之二义“相 互交叉,乃至故意予以模糊界限。相对而言,作为实 体性灵魂的含义似乎更多地被使用”[3],故将“薪火” 比拟形神者对“神”之纯粹精神义与实体灵魂义皆有 所取,但以后者居多。取“神”之纯粹精神义者,谓“薪 火之喻”为养生之主即“神”之养也,譬如王孝鱼说:“神寓于形就如同火寓于薪……养生者必须以神为主,以形为宾。”[4] 曹础基也说:“指薪比喻人的形体,火比喻真君,养生主要的是养神而不是养形。”[5] 从 形神养生的角度解释庄子的“薪火”,显然是取“神” 之纯粹精神义,言修养人之精神也。相比取“神”之 纯粹精神义,将“神”视为永存的灵魂者则更多,清代学者林云铭、刘凤苞、王先谦,近代学者宣颖、王 叔岷、吴林伯、关锋等均持此说。譬如王先谦说:“形 虽往,而神常存……薪有穷,火无尽。”[6] 关锋也说:“薪尽火传,灵魂不死。”[7] 此谓“神”之实体灵魂义,是将庄子“薪火之喻”理解为肉体消亡而灵魂不灭。

二者,“薪火之喻”比拟“生”与“知”的关系, 这是将《庄子·养生主》首尾文句对照来看的结果。《养 生主》篇首言“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此“生”与“知”之比对,将其与“薪火之喻”相联系者有奚侗、 刘武等人。奚侗说:“指之穷于助薪,有涯者也;火之传也,无涯者也……此设譬以申篇首之义。”[8] 刘 武也说:“此段以薪喻生,以火喻知,以薪传火喻以 生随知。”[9] 此谓“薪火之喻”为生命之有限与知识 之无限也。

三者,“薪火之喻”比拟“形”与“性”的关系, 憨山德清与钟泰持此说。憨山说:“言形虽化,而性 常存,如薪尽而火存。”[10] 钟泰亦云:“指在薪则穷, 在火则移,可传于无尽也。始云‘可以尽年’,此云‘不 知其尽’,是尽者年而不尽者性。”[11] 此谓“薪火之喻”为“形”(即身形)与“性”(即人之本性)的关系。

四者,“薪火之喻”比拟文化之道的流衍,此说 盖与“薪火相传”之今义相符,谓师徒传授之业也。 譬如钱穆说:“庄子所谓‘火’,非实体,仅一有形 象之作用,乃如今人所谓之‘文明’‘文化’,或可 说是一抽象之‘道’。庄子之所谓‘薪’,乃以喻一 些可指数之具体之‘物’。人亦自然中一物。”[12] 此 谓“薪火之喻”为生生不息之文化传承也。

除以上四种解释外,亦有学者从物质能量转化的 层面解释庄子的“薪火之喻”。譬如张文江说:“薪, 涉及物质系统。火传,涉及能量系统……薪,则物质 本身就是能量。火传也,乃物质化为能量。”[13] 此说 是从现代科学的角度审视庄子“薪火之喻”,虽然较 为新颖,但与庄子之原义难符。然纵观上述四种观点,我们认为它们也皆非庄子之本义。首先,以“薪火”比喻形神关系之所以受到众多《庄》学家的青睐并非 是依据对《庄子》文本的解读,而很大可能是受两汉 魏晋南北朝时期形神之辩(思想)的影响。自东汉无 神论哲学家桓谭起,庄子的“薪火之喻”被神灭论者 与神不灭论者所借用,卷入到形神之辩的思想浪潮中,成为以慧远、郑鲜之为代表的神不灭论者(佛教信众)对抗神灭论者的理论武器。自此,“薪火之喻”与形 神关系勾连起来,影响了为数众多的解《庄》者。其中,部分学者直接以佛教的形神观解释“薪火之喻” 就是最为有力的证明,譬如陆西星释“薪”“火”时说: “薪喻四大,火喻元神”[14],焦竑则直言:“按佛典

有解此者曰:‘火之传于薪,犹神之传于形’[15]。其次,庄子“薪火之喻”是在《养生主》“秦失吊唁老 聃”寓言故事之后,当与庄子的生死理念有关。庄子说“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 哀乐不能入也”[16],意在说明生死自然的道理,又怎会在篇末以“薪尽火传”宣扬精神不死或灵魂不灭的 思想呢!再次,有些《庄》学家将庄子的“薪火之喻” 理解为是对“形”与“性”、“生”与“知”的喻指, 此说显然也难以成立:一方面,“性”与“形”本就 不是对立或并列之物,人之本性究其根本是人之生命 的属性,故“性”乃是“形”之“性”,而非“性”独立存在,即使言人之精神属性,此亦须寓于“形” 之中。另一方面,“生”与“知”的关系,即庄子所 谓“有涯”与“无涯”,本义是指生命的有限与知识 的无限,将其与“薪火之喻”相联系虽然看到了“生” 与“薪”的“有尽”、“知”与“火”的“不尽”,但此说与生死无干,与养生亦无涉。最后,钱穆将“薪 火之喻”当作文化之道的流衍与庄子之原义则相距 更远。庄子在《天道》篇中以轮扁之口说:“古之人 与其不可传也死矣,然则君之所读者,古人之糟粕已 夫!”[17]庄子并不看重文化传承,又怎会以“薪尽火传”喻之呢!再者,如刘武所言,“历来修辞家,均以薪 传为师弟传受之喻,谬误相承,由来已久。”[18] 此义 甚明,以“薪尽火传”比喻师道文化传承乃是后人对 庄子“薪火之喻”的私用。故而,综合以上诸说而辨言, 以“形”与“神”、“形”与“性”、“生”与“知”、 文化之道的传承以及物质能量的转化诠解“薪火之喻” 都是对庄子之原义的误读。


二、“薪火之喻”与庄子生死观 

先秦时期,论及生死问题较详实者,首推庄子。庄子在《养生主》篇末通过“秦失吊唁老聃”的寓言 阐明了他对人之生死的看法,而此种生死观恰恰正是 对“薪火之喻”的合理解释。 据庄子所言:秦失往吊老聃,“三号而出”,其 弟子不明,问其故,答曰:“向吾入而吊焉,有老者 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是遁天倍情, 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适来,夫子时也;适去, 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 之县解。”[19] 在这里,庄子提出了死生自然、顺适而化的生死理念。面对老聃的死去,前来吊唁的俗人都 哭哭啼啼,庄子称他们为“遁天倍情”,是遭受“遁 天之刑”的人,他们执生而恶死,不懂生死自然的道 理,如同在心中系上一根麻绳一般,是“自为之桎梏, 而自系以徽纆也”[20]。为此,庄子主张面对人的生死, 应当顺应天地自然之化,既然生为“时”也,死为“顺”也, 那么人就该“安时而处顺”,坦然接受死亡,只有如此, 才可实现“哀乐不能入”的“县解”境界。“县解”, 即“悬解”也,宣颖说:“人为生死所苦,犹如倒悬, 忘生死,则悬解矣”[21]。宣颖所谓“忘生死”并非是 指人真正的忘掉生死,而是强调生存于现实世界的人 可以不为生死之苦所扰,在精神层面上克服死亡带给 人的与生俱来的恐惧,即通过“忘生死”的方式进行 生死超越。质言之,庄子借秦失之口说明了人应当顺 应死生自然的人生道理,教人以“忘生死”实现对死 亡的精神超克。至于如何具体做到“忘生死”,达到 不为生死之困的“悬解”境界,庄子提出“薪火之喻” 的主张,即通过生死物化的形式将个体生死寓于宇宙 天地之化中,从而消解个体层面的死亡恐惧。也就是 说,庄子“薪火之喻”的实质是“将个体生命(小我) 融入整个宇宙的过程(大我),达到‘天地与我并生, 而万物与我为一’(《齐物论》)的思想境界”[22],是通过宇宙大化的生生不息取代生存个体的现实死亡, 最终实现在个人精神层面的“忘生死”之境遇,即“哀 乐不能入也”的“悬解”境界。

对于庄子“薪火之喻”的生死超越义涵,古今《庄》 学家也有论及。吕惠卿说:“火譬则生也,薪譬则形也。 达此则知生之所以为生者,未尝有死也,奚哀乐之入 哉!”[23] 吕惠卿所谓“未尝有死也”即是对死亡现实 必然性的否定,反映出生死超越的基本内涵,然他虽 然言及生死,将“火”比作生命、将“薪”比作形体, 认为生命无尽而形体有尽,但却没有明晰“薪尽火传” 即“形”尽而“生”存的根由。与吕氏相似者有林希逸, 他在注解“薪火之喻”时说:“此死生之喻也,谓如 以薪炽火,指其薪而观之,则薪有穷尽之时,而世间 之火,自古及今,传而不绝,未尝见其尽。”[24] 相较 吕惠卿,林希逸提出“薪有穷尽”是指个体生命,而“火 传不绝”是指“世间之火”,带有群体生命延续的意蕴。 林氏之说,虽然没有将庄子“薪火之喻”上升至宇宙 天地之化的高度,但毕竟从传统的“薪火”喻形神思想中跳了出来,以群体生命的无限比喻“火传而不尽”。 现代解《庄》者也有持此说的,朱哲依据褚伯秀所谓 “夫一家之薪有尽,而天下之火无尽”的注解说:“薪 尽火传,也就是喻说个体生命的有限性在群体生命的 无限性中得到超越”[25],张远山也说:“个体生命之 火会像油脂、柴薪那样燃尽,群体生命的火种却会代 代传递”[26]。由此,将个体生命寓于群体生命之中, 从而实现存在个体对生死的精神性超越的这种理解相 比吕惠卿之说,在生死超越的层面上具有了一定的哲 学依据,这是对庄子“薪火之喻”的进一步理解。不过,仅仅是将“薪火之喻”理解为个体生命与群体生命间 的转换关系是不够的,因为此种理解无法在庄子思想 中找到根据。为此,对庄子“薪火之喻”的生死超越 义涵的理解不仅需要进一步将群体生命提升至宇宙大 化的高度,而且也需要从《庄子》文本中寻得思想理 论上的依据。

庄子从未明言群体生命,但却十分注重宇宙天地 间的生命转化。此种宇宙天地范围内的生命之间的相 互转化,庄子称之为“物化”。在庄子哲学中,“物 化”虽然是事物自为的运动(《秋水》:“物之生也, 若骤若驰,无动而不变,无时而不移。何为乎,何不 为乎?夫固将自化”[27]),但却不是针对个体而言的, 是就整个宇宙天地来说的,这从庄子所谓“天地虽大,其化均也”(《天地》)与“万物皆化”(《至乐》) 的论述中就可得知。故而,庄子不曾将个体生命与群 体生命进行联系,而是将个体生命与宇宙天地之大化 联系起来,这正是“薪火之喻”的根本喻义之所在。 对此,《庄》学家亦有论议。释性通说:“薪有尽而 火无穷,形有尽而主无尽也,形形相禅,化化无穷, 正如薪火之传,何有极尽。”[28] 释性通所谓“形形相 禅”是指个体生命的循环往复,“化化无穷”则是就 宇宙大化的生生不息而言的。王夫之也说:“至常不 易、万岁成纯、相传不熄之生主,则来去适然,任薪 之多寡,数尽而止。其不可知者,或游于虚,或寓于他, 鼠肝虫臂,无所不可……”[29] 在这里,船山虽然没有 明确言及宇宙大化,但是他却提出与个体生死相异的 “生主”,“生主”的特点是“至常不易”“相传不熄” 且“游于虚”“寓于他”“无所不可”,显然这个“生 主”就是宇宙间的大化流行。除释性通、王夫之外, 现代学者也有倡明此义者。李存山说:“‘指穷于为薪’,这是指个体生命(包括个体精神)的结束;‘火 传也,不知其尽也’,这是指宇宙大化的继续。”[30] 个体生命寓于宇宙大化之中,通过宇宙大化的“不死” 实现个体生命的“不亡”,在这个生死超越的过程中, 个体生命虽然已经消亡,但由于个体生命与宇宙大化 合为一体,故只要宇宙大化不息,则个体生命也可“长 久”。关于此义,吴怡说地透彻,他说:“所谓‘火 传也,不知其尽也’,这是化于自然,也就是说了解 形体的生命乃是宇宙生命的一个小小环节,躯体的死 亡只是变化的一端而已,我们生命的本真乃是整个宇 宙的大化。”[31] 从以上诸位学者的分析可知,“薪火 之喻”实是庄子将个体生命寓于宇宙天地大化之中, 并以此进行生死超越的方式。生死超越,是针对生死, 尤其是对死亡的超越,死亡的必然性决定了对其的超 越不可能在现实的经验世界中实现,故生死超越只能 存在于超越主体的精神世界中,或者说仅限于主体的 心中,庄子的“薪火之喻”亦是如此。恰如李振刚所说, “庄子点破生命外在的存在形态(形)之有限性和宇 宙大化生命本性(神与化)之无限性的矛盾,强调心 灵只有超越‘形’的限制,才能够契合或呈现此无限 的生命本性。”[32] 这是对庄子“薪火之喻”的合理诠释。

至此,“薪火之喻”的思想实质已经明晰:庄子 通过“物化”的形式将个体生死寓于宇宙大化之中, 将个体生命的有限性在人之精神层面上转化为宇宙之 化的无限性,以此实现存在个体的生死超越。然而, 庄子何以能够以“物化”联系个体生死与宇宙大化呢, 这与“物化”的本质有关。在庄子看来,宇宙间的不 同生命形态之所以可以转化,究其根本在于它们的生 命本质同属于“气”,“气”是构成天地万物,包括 人之生死的基本物质元素,在“气”的宇宙本体层面上, 万物皆可归于“一”。《知北游》中,庄子说:“人之生, 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若死生为徒,吾有 何患!故万物为一……故曰‘通天下一气耳’。”[33]“天 下一气”说明“气”是宇宙万物的物质本体,任何事 物的本质皆为“气”,故庄子“物化”的本质就是“气 化”。庄子于《寓言》篇说“万物皆种,以不同形相禅”, 这是对“物化”本质的揭橥。对此,成玄英《疏》云: “夫物芸芸,禀之造化,受气一种而形质不同,运运 迁流而更相代谢。”[34]“气”充盈于整个宇宙天地之 间,万物的生与死不过是“气”的形态变化。也就是说,正是由于天地之“气”的存在,庄子才可能以“物 化”的形式将个体生死与宇宙大化贯通为一,实现“死 生为徒”的“不死”( 无限 ) 状态,尽管这只存在于人 的精神层面。

“气”的宇宙本体性作为理解庄子“薪火之喻” 的关键所在,《庄》学史上已有学者提及。陆西星说: “自大道而观,同在大匡廓中,一气混芒,嗣续不绝,灭于东而生于西,喻如火相得薪则传。”[35] 郭嵩焘也 说:“太虚来往之气,人得之以生,犹薪之传火也。”[36] 在庄子看来,“气”不仅是宇宙万物的本体,也是构 成宇宙大化的物质基础,不同事物间的形化(“物化”) 都须在“气”的范围内进行,故庄子实是依靠“气” 才将个体生死寓于宇宙大化之中,从而超越生死的。


三、“薪火之喻”中的无神论思想

在明晰庄子“薪火之喻”的思想实质后,我们发 现庄子通过“薪火之喻”所要表达的生死观中蕴含着 浓厚的无神论色彩,而不是像魏晋佛教信徒所说的那 样,庄子的“薪火之喻”是在宣扬灵魂存在的神不灭论。 有学者认为庄子的无神论思想是对老子无神论思想的 继承与发扬,这不仅体现为“《庄子》以道为纲的哲 学论述,更具体呈现于庄子在鬼神问题、神仙问题和 生死问题诸方面的阐述”[37]。实际上,庄子无神论思 想的核心要旨主要集中于他对人之生死问题的理解层 面,尤其体现在死生自然与对灵魂观念的否定两个方 面,而这两个方面在庄子的“薪火之喻”中都可得以 管窥。无神论思想区别于有神论思想的根本在于它对 灵魂观念的否定,灵魂观念是一切宗教理论的基础, 无神论者坚持没有灵魂存在的观点不仅是对人(个体) 之死亡必然性与断灭性的肯定,而且也意味着对鬼神 存在观念的彻底否定。在庄子的生死观中,个体死亡 的必然性与断灭性是通过死生自然的观念体现出来的,而对鬼神存在观念的彻底否定则是通过否定实体化的 “神”(魏晋形神之辩中的“神”,其本质就是永生不灭的灵魂)反映出来。

一方面,“薪火之喻”体现出庄子死生自然的生死观念。如前文所说,庄子所谓“指穷于为薪”是指个体生命的现实性死亡,这是庄子对个体之必死事实 的肯定,实际上就是死生自然的观念。也就是说,庄子认为现实世界中的生命个体有生必然有死,不存在永生或轮回转世的可能。《养生主》中,庄子指责那 些为老聃死亡而哭泣的人是“遁天倍情”,成玄英《疏》 曰:“夫逃遁天理,倍加俗情,哀乐经怀,心灵困苦”[38]。 成玄英之谓“俗情”当指常人乐生恶死之情,而所说 “天理”是指生死自然之理,即知晓人之生死乃是天 地自然运作的结果。庄子在《大宗师》中有云:“死生, 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39] 依庄子,人的生死 犹如天地之间的昼夜交替一般,皆为“命”,皆为“天”, “天”者,自然也,故《秋水》曰:“牛马四足,是谓天”[40]。 既然人之生死现象皆为自然,那么人之有生的同时,也必然有死,这是对死亡必然性的认知。此外,由于 庄子认为人之生死纯属自然,这就决定了个体生命的 存在不仅有限,而且只限于当世,没有像佛教所谓轮 回转世那样的再生可能,虽然庄子具有通过“物化” 超越生死的观念,但“物化”已不再是针对生命个体, 而是就整个宇宙大化的生生不息来说的。因此,庄子在死亡必然性之余,又肯定了个体死亡的断灭性。人之死亡的必然性与断灭性是庄子死生自然理念的体现,也隐含着他对实体性灵魂观念的否定,是典型的无神论思想。

另一方面,“薪火之喻”体现出庄子对实体化之“神”(灵魂)存在的否定。庄子说“火传也,不知其尽也” 是对宇宙天地大化之永续再生的描述,“薪尽火传” 是将个体生死寓于宇宙大化之中,通过以“气”为本 体基础的“物化”观念从而超越个体的死亡,实现生 命的永恒。在这个超越生死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庄子 其实是对实体化之“神”存在的否定,也就是对灵魂 存在观念的直接否定。诚如日本学者福永光司所说,“庄 子认为生命不灭,庄子所指并非所谓灵魂的不灭或是 宗教性的永生……不灭之物乃是这变化的趋势本身, 而非变化之中的个体。文中的火代表变化的趋势本身, 象征着道的不断流动的特征。”[41] 福永光司所谓“变 化的趋势本身”其实就是指宇宙天地的大化流行,即宇宙间生生不息的生命延续,相比生命个体的生死现 象,大化流行的延续是不会断灭的,而此种生命延续 并非是个体性的,而是就宇宙生命整体而言的,所以 其中并没有主导且充当个体轮回转世之主体的灵魂存在。

鉴于以往多数《庄》学家将庄子“薪火之喻”解 释为“形尽而神不灭”的观点,我们认为庄子哲学中绝无实体化之“神”的存在。如前文所说,以“薪火 之喻”比拟形神关系始于东汉唯物主义哲学家桓谭,他在《新论·祛蔽》篇中说:“精神居形体,犹火之 然烛矣”[42]。桓谭将庄子“薪火”比拟人之形体与“精神” (实指灵魂),不过是将“薪”更言为“烛”而已。自此,“薪火之喻”与形神关系勾连,后来成为魏晋形神之 辩的理论攻讦武器。譬如慧远说:“火之传于薪,犹 神之传于形。”[43] 这是神不灭论者对“薪火之喻”的 利用。不过,立足于《庄子》文本,“薪火之喻”并 非是指形神关系,而是在言个体生死与宇宙大化在“物 化”层面上的转化关系。在庄子那里,“物化”的实 质是“气化”,“气化生死”决定了生命形态的转换, 这就不再是个体之形神的延续,而是另类生命形态的 再生与存在。郭嵩焘曾以“气”的周流解释庄子的“薪 火之喻”,刘笑敢认为此说“大体符合庄子的思想特点, 要之,庄子认为人生如气之聚,人死如气之散,庄子 并没有灵魂不死或精神不灭一类的思想”[44]。“气” 充当了“物化”的物质基础,由“气”之聚散解释人 之生死,也就意味着形神并非分离,而是一体的,不 存在独立于“形”的“神”,“形”尽的同时“神” 也随之消亡,此“神”义含纯粹精神,更多则是指灵魂。 关于此义,王锺陵也说:“生命跨越各种形式的周流, 既然是通过物化的方式来实现的,因此这当中就不存 在一种离形之神,它是生命物的具体的、直接的转换, 并不存在一种精神性的东西的转移。《庄》学家们多 失误于此也。”[45] 究其根本,“物化”是一种“气” 在宇宙天地间的周流,“生命物”间的转换是“气” 之聚散的反复重演,在这个过程中当然不会有“离形 之神”也就是永生灵魂的一席之地。正是基于此,我 们才说庄子的“薪火之喻”实际上彻底否定了实体化 之“神”的存在,即否定了灵魂的存在,这亦是庄子 生死观中所含有的无神论思想的体现。


四、结

总之,“薪火之喻”在《庄》学史上存在诸多的误读,其原义当是庄子以“物化”的形式沟通个体生 死与宇宙大化的关系,是就生死超越而言的。“物化” 的本质是“气化”,庄子通过“气”在宇宙天地间的 周流将存在个体的生死纳入到宇宙大化之中,从而使 人在精神层面凭借“气”的形态常化实现生命的永恒,最终达到不为现实生死所困的“悬解”境界。庄子“薪火之喻”的思想实质中具有无神论的理论因子,这主要体现为死生自然与“人的生死是气变化的结果,否定了存在永生不死的灵魂”[46]。庄子的“薪火之喻” 在魏晋形神之辩中被广泛引用,以此作为论辩的武器,其无神论思想也被曲解。关于这部分内容,我们将另需探讨,限于本文主旨,兹不赘述。

 

(作者系同济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

 

 

注释: 

[1] 郭庆藩:《庄子集释》,王孝鱼点校,中华书局, 2013 年,第 121 页。

[2] 俞樾之言,载郭庆藩:《庄子集释》,王孝鱼点校, 中华书局,2013 年,第 121 页。

[3] 潘桂明:《中国佛教思想史稿》第一卷,江苏人民 出版社,2009 年,第 405 页。

[4] 王孝鱼:《庄子内篇新解》,中华书局,2014 年, 第 63 页。

[5] 曹础基:《庄子浅注》,中华书局,2014 年,第 57 页。

[6] 王先谦:《庄子集解》,沈嘯寰点校,中华书局, 1987 年,第 45 页。

[7] 关锋:《庄子哲学批判》,载胡道静:《十家论庄》,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年,第 247 页。

[8] 奚侗:《庄子补注》,载严灵峰:《庄子集成续编》 第 40 册,艺文印书馆,1974 年,第 27 页。

[9] 刘武:《庄子集解内篇补正》,沈嘯寰点校,中华 书局,1987 年,第 463 页。

[10] 憨山德清:《庄子内篇注》,梅愚点校,崇文书局, 2015 年,第 64 页。 [11] 钟泰:《庄子发微》,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年, 第 73 页。

[12] 钱穆:《庄老通辨》,九州出版社,2019 年,第 204 页。

[13]张文江:《< 庄子 > 内七篇析义》,上海书店出版社, 2018 年,第 81 页。 [14] 陆西星:《庄子副墨》,华龄出版社,2018 年, 第 40 页。

[15] 焦竑:《庄子翼》,明万历十六年长庚馆刊本, 载严灵峰:《庄子集成续编》第 11 册,艺文印书馆, 1974 年,第 127 页。

[16] 郭庆藩:《庄子集释》,王孝鱼点校,中华书局, 2013 年,第 119 页。 [17] 郭庆藩:《庄子集释》,王孝鱼点校,中华书局, 2013 年,第 439 页。 [18] 刘武:《庄子集解内篇补正》,沈嘯寰点校,中 华书局,1987 年,第 463 页。

[19] 郭庆藩:《庄子集释》,王孝鱼点校,中华书局, 2013 年,第 119 页。 [20] 钟泰:《庄子发微》,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年, 第 73 页。

[21]宣颖:《南华经解》,曹础基点校,广东人民出版社, 2008 年,第 32 页。 [22] 李存山:《庄子的薪火之喻与“悬解”》,《道 家文化研究》第六缉,1995 年第 1 期。

[23] 吕惠卿:《庄子全解》,连心达点校,商务印书馆, 2019 年,第 32 页。 [24] 林希逸:《庄子·斋口义校注》,周启成校注, 中华书局,1997 年,第 55 页。

[25] 朱哲:《先秦道家哲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0 年,第 184 页。 [26] 张远山:《独与天地精神往来:庄子奥义》,天 地出版社,2020 年,第 168 页。

[27] 郭庆藩:《庄子集释》,王孝鱼点校,中华书局, 2013 年,第 520 页。 [28] 释性通:《南华发覆》,清乾隆十四年刊本,载 严灵峰:《庄子集成续编》第 5 册,艺文印书馆,1974 年, 第 81 页。

[29] 王夫之:《庄子解》卷三,王孝鱼点校,中华书局, 2009 年,第 107 页。 [30] 李存山:《庄子的薪火之喻与“悬解”》,《道 家文化研究》第六缉,1995 年第 1 期。

[31] 吴怡:《逍遥的庄子》,花山文艺出版社,2020 年, 第 137 页。

[32]李振刚:《大生命视域下的庄子哲学》,人民出版社, 2013 年,第 79 页。 [33] 郭庆藩:《庄子集释》,王孝鱼点校,中华书局, 2013 年,第 647 页。 [34] 郭庆藩:《庄子集释》,王孝鱼点校,中华书局, 2013 年,第 834 页。 [35] 陆西星:《庄子副墨》,华龄出版社,2018 年,第 39 页。

[36] 郭庆藩:《庄子集释》,王孝鱼点校,中华书局, 2013 年,第 121 页。 [37] 贠培基:《庄子的无神论思想刍议》,《科学与 无神论》,2014 年第 4 期。 [38] 郭庆藩:《庄子集释》,王孝鱼点校,中华书局, 2013 年,第 120 页。 [39] 郭庆藩:《庄子集释》,王孝鱼点校,中华书局, 2013 年,第 220 页。 [40] 郭庆藩:《庄子集释》,王孝鱼点校,中华书局, 2013 年,第 524 页。 [41][ 日 ] 福永光司:《庄子内篇读本》,王梦蕾译, 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9 年,第 114 页。

[42] 桓谭:《桓君山新论形神》,载释僧佑:《弘明 集校箋》,李小荣校箋,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 年, 第 248 页。

[43] 慧远:《沙门不敬王者论》,载释僧佑:《弘明 集校箋》,李小荣校箋,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 年, 第 269 页。

[44] 刘笑敢:《庄子哲学及其演变》,中国人民出版社, 2010 年,第 210 页。 [45] 王锺陵:《< 庄子·养生主 > 篇末句解》,《山 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 年第 3 期。

[46] 贠培基:《庄子的无神论思想刍议》,《科学与 无神论》,2014 年第 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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