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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庄子的出世主义

来源:庄子研究会    时间:2020/3/30 9:33:18



论庄子的出世主义

陈冀

【内容摘要】:庄子深刻揭示了人间世的生活抉择困境。在现实生活的困境中,对生活方式、生活道路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是无法回避的。庄子的生活态度是入世还是出世的?主观精神境界上的超越不足以解决生活困境问题。庄子知识论上的怀疑主义支持的出世主义人生选择

 

西方哲学家探讨幸福的问题时,往往要追问一个善好生活方式的问题,只有按善好的方式生活才能获得幸福。因此幸福在于人们现实生活中的行动的抉择,面对各种可能的生活选择时,人们必须审慎的考察每一种选择可能导致的后果。

而在现代中国哲学研究者的眼中,中国古代哲人追求幸福生活的方式是不同于西方哲学家的。以庄子为例,庄子追求的幸福是纯粹精神层面的。通过精神境界的超越,庄子克服了现实生活的苦难,在与天地万物为一体的体验中获得了最大的幸福。

这种理解和传统庄学对庄子思想的理解是一脉相承的。《逍遥游》、《齐物论》二篇一直被视为理解庄子思想的关键篇章。通过“坐忘”的身体修炼和“心斋”的精神修炼等技术性手段逐步实现精神境界的提高,直至“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逍遥游》中“抟扶摇而上九万里”的大鹏、“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的神人被视作庄子逍遥人格的写真。刘笑敢教授将这种精神境界与马斯洛所说的“高峰经验”相比较:

高峰经验的特点很多,比如,感觉世界和宇宙是一个整体从而产生万物统一和充满意义的感觉,感觉个人脱离了对人世的关心,感觉失去了世界感和空间感,感觉抛开了一切对立的界限等等。……马斯洛所列举的高峰经验的特点有些与庄子的见独、坐忘或逍遥相似,有些则不同,但是作为纯粹个体的自我的最高的生命体验是十分相似的。

然而,庄子思想的伟大,并不在于给出了一套身体和精神修炼的方技以及对精神修炼中内心体验的诗意描述。庄子的“境界”提升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解决人生幸福问题,乃至于为他人追寻人生幸福提供借鉴,是值得怀疑的。威廉詹姆士在其《宗教经验种种》指出,神秘的心理体验是暂时性和被动性的。一方面“神秘状态不可能维持很久,除了罕见的几个特例,通常的极限似乎是半小时,最多一两个小时;超过这个限度,它们渐渐消退,淡入日常的境况”。另一方面“虽然预先的有意行为可以促使神秘状态发生”,但是在进入神秘状态时人们发觉自我“好像被一个更高的力量所把握”,导向神秘体验的修炼行为(堕肢体,黜聪明)并不一定能够确保修炼者能够进入神秘体验(同于大通)。正如刘笑敢教授所说,庄子的“境界”与马斯洛的“高峰经验”有诸多相似之处,这使得我们可以在宗教心理学的时域内对这种“境界”进行考察并发现其局限性。诚然,与一般有过神秘体验的人相比,庄子能够以诗意的文笔去刻画内在体验,使神秘体验不至于淡忘而通过文艺创作得以升华。但是凭借这种体验不足以克服庄子所洞察的人间世之深邃苦难。

在《庄子》文本中也清楚的表明,逍遥自由的体验也是有“时效性”的。心灵纵使能短暂的突破现实的束缚而升入无拘无束的自由之中,也会在总体上受现实生活处境的制约。在请求监河侯贷粟而遭敷衍时,庄子也会“忿然作色”,可见他当时的心情处在烦恼和愤怒之中,在这样的状况下他的心灵如何可能在淡定和从容中自由飞翔?然而这正是庄子日常生活中的处境。离开现实生活的困境空谈逍遥的境界是虚妄的。庄子的人生论所探讨的,就是如何在现实生活中选择一种善好的生活方式。而他所面临的最根本的问题,就是出世和入世之间的选择。

庄子的思想中具有浓郁的出世、遁世倾向,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即使是反以出世来概括庄子人生论的研究者,也不得不承认《庄子》中的某些篇章有着十分鲜明的出世意向。分歧在于庄子对于这种“出世主义”究竟是赞同的立场,还是否定的立场。

入世还是出世的一个基本问题就是是否入仕。根据《庄子》的记载,庄子对仕宦于朝堂是非常抵触和厌恶的。对于在政治领域成功的取得权力和财富之人,《庄子》中不乏辛辣的讽刺。《秋水》篇记载:

惠子相梁,庄子往见之。或谓惠子曰:“庄子来,欲代子相。”于是惠子恐,搜于国中三日三夜。庄子往见之,曰:“南方有鸟,其名曰雏,子知之乎?夫雏,发于南海,而飞于北海,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于是鸱得腐鼠,雏过之,仰而视之曰‘吓!今子欲以子之梁国而吓我邪?’”

《列御寇》篇记载:

宋人有曹商者,为宋王使秦。其往也,得车数乘;王说之,益车百乘。反于宋,见庄子曰:“夫处穷闾厄巷,困窘织屦,槁项黄馘者,商之所短也;一悟万乘之主而从车百乘者,商之所长也。”庄子曰:“秦王有病召医,破痈溃痤者得车一乘,舐痔者得车五乘,所治愈下,得车愈多。子岂治其痔邪,何得车之多也?子行矣!”

庄子认为爵禄如同腐烂的鼠肉一般,只有卑下如者才会孜孜不已的追求,更何况在追求爵禄的过程中要像添舐痤痈痔疮一样卑贱的取悦于王公,所以志向高洁者对其是不屑一顾的。当然,这并不是庄子独特的价值取向。《论语》称“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包咸注“乱谓臣弑父,子弑君;危者,将乱之兆也。” 孟子也主张“可以仕则仕,可以止则止”,士人应当依据现实时势来选择是否出仕。战国时代正符合孔子心目中这样一种“天下无道”的为乱特征。田氏代齐、三家分晋,一部分儒家士人恪守信念拒绝仕宦于这些“乱臣贼子”的朝堂,并且对谋求富贵的士人大加鞭挞,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庄子拒绝出仕并不是因为要顽固的坚守一种信念,而是因为他清楚的分析比较了入世之途为个人生命带来的益处和害处,从而作出趋利避害的选择。从拒绝楚相之聘的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庄子冷静的计较,根据《史记》记载:

楚威王闻庄周贤,使使厚币迎之,许以为相。庄周笑谓楚使者曰:“千金,重利;卿相,尊位也。子独不见郊祭之牺牛乎?养食之数岁,衣以文绣,以入大庙。当是之时,虽欲为孤豚,岂可得乎?子亟去,无污我。我宁游戏污渎之中自快,无为有国者所羁,终身不仕,以快吾志焉。”

庄子肯定千金之礼为“重利”、卿相之聘为“尊位”,并不是将其视为“腐鼠”一般弃若敝履。然而他既看到了千金相位的价值,也看到了获取这重利尊位所要付出的代价。如果没有考虑清楚而轻易接受了聘请,一旦遭遇变故、身受兵革刑戮就后悔莫及了。《列御寇》篇记载,有人取悦于宋王而得车十乘,向庄子炫耀他的收获,庄子以这样一个寓言向他分析其中的利害:

河上有家贫恃纬萧而食者,其子没于渊,得千金之珠。其父谓其子曰:“取石来锻之!夫千金之珠,必在九重之渊而骊龙颔下,子能得珠者,必遭其睡也。使骊龙而寤,子尚奚微之有哉!”今宋国之深,非直九重之渊也;宋王之猛,非直骊龙也;子能得车者,幸遭其睡也。使宋王而寤,子为齑粉夫!

渊中得珠的寓言是一个极端的论证,我们可以称之为出世主义的“强论证”。冒险已经获得了成功,龙珠已经安全得到了。只要不再次投入深渊探珠于骊龙颔下,就能安享富贵而无性命之虞,然而父亲坚决要毁掉这颗宝珠。因为获取这颗宝珠所面临的风险太大,虽然风险没有演变为现实的灾难,但是必须毁掉这颗宝珠,让儿子认识到他曾面临生命危险然而又一无所获,这样才能吸取教训今后不再从事类似的冒险。渊中寻珠这样的冒险一次就可以获得极大的收益,成功之后不必再冒第二次的风险,然而身处仕途中则是持续性的面临着这样的风险。十乘车马确实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但是对于营生于宦海者来说这绝对称不上一笔一劳永逸的收获。他必须时时出没于喜怒无常的君王身前,随时都面临着身受刑戮的危险。寓言中那次一劳永逸的冒险尚且被否定,更何况持续面临着高风险的宦海生涯呢?因此可以说这是对出世主义的一个强论证。

我们还可以从这个寓言中概括出另外一个强论证,并且对上文中的论述可能遭遇的来自《庄子》内部的诘难做出回应。众所周之,《庄子》在知识论上持有一种怀疑论的见解。关于怀疑论的话题将在下文中进行讨论,这里考虑的问题是“出世主义”的价值取向面对怀疑论的困境。庄子没有亲身经历仕宦生活,不能确知在宦海中会有怎么样的遭遇,他为什么会坚持拒绝出仕呢?《齐物论》中,丽姬嫁往晋国之时哭泣不已,而与晋王成婚之后荣华富贵的生活让她感受到出嫁晋国并非坏事,当时的哭泣是完全不值得的。庄子既然明白这一点,为何他面对相位之聘还会坚定加以拒绝呢?笔者认为,庄子所拒绝的是一种“可能性”。贫家之子渊中得珠,他只是“可能”遭遇恶龙之难,他的父亲并非在他身死龙潭之后伤心之下毁掉那颗他用生命换来的宝珠,而是基于对坏的可能性的排斥。仕宦于朝堂,“可能”会遭受刑戮危害生命,这样一种“可能性”就足以让庄子绝对的排斥出仕,并不需要等到亲身经历那一幕时再追悔莫及或是“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

正是基于怀疑主义,庄子在生活中实践贯彻了出世主义立场。否定庄子持出世立场的人可以从《庄子》文本中找出许多条理由,但是这些理由全都无法面对“事实”的诘难:如果庄子在思辩中否定了出世,为何他在生活中却以那一条近似顽固的理由拒绝相位之聘,坚持出世的立场呢?为什么他不能像郭象所描绘的一样,“身处庙堂之上,然其心无异于山林之中”呢?笔者承认,《庄子》文本中对出世的立场确实有大量的反思批判,但这些反思批判并不足以撼动在实际生活中坚持出世的理由。相反,这些对出世的反思和批判还有可能在进一步的思辩中予以消解。

不论入世还是出世的生活方式,都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手段能否服务于生命,要从正反两个方面进行考察。庄子肯定人需要靠入世参与社会生活来满足生命的外在需求,又需要与社会保持一定的距离以满足内在精神的需要,养生必须外内兼顾。《达生》篇以两个例子做了说明:

鲁有单豹者,岩居而水饮,不与民共利,行年七十而犹有婴儿之色;不幸遇饿虎,饿虎杀而食之。有张毅者,高门县薄,无不走也,行年四十而有内热之病以死。豹养其内而虎食其外,毅养其外而病攻其内。

外内对任何一方面的缺失都会导致生命受到损害。但只是外内兼顾的主张也面临着这样的一个疑问:如果外与内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冲突,在两者之间应该如何选择?《达生》中的例子虽然对养外不养内和养内不养外两种态度都进行了批评,但是比较两种境遇,单豹的境遇明显要比张毅更好。能内外皆养固然更好,但是在生命的内外需求面临冲突时,庄子无疑会选择弃其外而守其内。

出世主义最大问题在于:面对社会和他人的需要,个人应该扮演一个有用的人材还是无用的角色?在《逍遥游》和《齐物论》中庄子数次以“不材之木”为例说明只有无用之人才能摆脱社会性的摧残而保全生命。然而保持无用的姿态就能确保生命避免摧残吗?《山木》篇揭开了最深层的困境:

庄子行于山中,见大木,枝叶盛茂,伐木者止其旁而不敢也。问其故,曰:“无所可用。”庄子曰:“此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夫子出于山,舍子故人之家。故人喜,命竖子杀雁而烹之。竖子请曰:“其一能鸣,其一不能鸣,请奚杀?”主人曰:“杀不能鸣者。”明日,弟子问于庄子曰:“昨日山中之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今主人之雁,以不材死;先生将何处?”

无论是材还是不材,有用还是无用,入世还是出世,都难以避免人间世的摧残。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应该如何选择呢?笔者不赞同庄子在入世与出世之外找到了能够圆满解决这一冲突的第三条道路。因为庄子坦陈自己的选择是“处夫材与不材之间”,而这种选择“未免乎累”。至于那种超越性的第三条道路如“乘道德而浮游”“神农炎帝之法则”,是庄子自己尚无以实现的。这种境界究竟是一种幻想,还是现实的可能?这种“境界”的价值或许仅限于文字的美感,不宜过分夸大

在坚持出世之路的同时,庄子将视角转向心灵:应该如何“理解”生命。通过心灵认识的转变来消解生活困境,这一探讨引发了知识论领域的问题。

庄子的知识论是怀疑主义的。毫无疑问,《庄子》一书中许多章节都散发着浓郁的怀疑论气息。至于在其背后是否有一个绝对的怀疑论立场,这一问题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内。本文关心的是庄子如何运用怀疑主义来化解现实生活问题,并且肯定出世主义的选择。

知识(或信念)是否具有确定性,这是值得怀疑的。“夫知,有所待而后当;其所待者,特未定也”(《庄子·大宗师》)。庄子对这一问题的思考出自对生活实践的关怀。人的行为背后总有信念的支撑,在人们采取一样行动时,他们一定是相信这一行动会带来一种后果。当人们饮食的时候,他们相信面前的饮食能够给自己带来营养;当人们劳作的时候,他们相信劳作能够为自己带来衣食。没有这些信念的支撑人就无法生活,因此在思辨中否定了一切的怀疑主义者在日常生活中也必须服膺于必须的信念。但人们在生活中难免遇到一些进退两难的困境。在这些困境中就有必要检讨信念的确定性了。

本文所探讨的是入世与出世的选择问题,这一问题在《庄子》文本中体现为“材”与“不材”的困境。是选择融入社会与世人为用的“成材”之路(入世),还是选择一无所用的“不材”之途(出世)。无论是入世还是出世,人们都是出于安顿生命的需要而做出相应的选择。但是这种选择的背后没有一个正确的可靠的知识作为依据。如同休谟所说,人们注意到两个知觉经常在心灵中相继出现,遂认为它们之间有确定性的因果关系。实际上这种信念只是心灵的一种习惯性想象而已。《齐物论》中长梧子批评瞿鹊子“且汝亦大早计,见卵而求时夜,见弹而求鸮炙”,正是对这种想象的批评。人们见到卵就想到鸡、见到弹弓就想起炙鸟,然而这些预期的后果不会确定的到来。依靠这种出自习惯的信念去采取行动,不可能每次都实现预定的目标。庄子多次提出“成材”者死,“不材”者活,但如果把这些现象归纳为一种知识去指导实践,却有可能遭遇不曾料想到的后果。《山木》篇中的能鸣之雁(材)活了下来,不鸣之雁遭到了宰杀。对于刚刚在《人间世》诸篇中习得了“以不材终其天年”的读者来说,这一个案否定了他们刚刚获取的知识。我们甚至可以认为《山木》中那只不鸣之雁正是《人间世》的读者,以“不材”的知识来安顿生命,结果反而遭到了宰杀。爱莲心持这种观点。他认为不鸣之雁违背了自己的本性刻意显现“不材”结果遭到宰杀。我们可以这样来说明知识是不可靠的。当然,没有证据说明那只不鸣之雁是违背自己本性而摆出“不材”的姿态。

我们不能把庄子讲的“不材”“无用”“出世”当作指导实践的知识,我们同样没有理由相信“成材”“有用”“入世”能够解决什么问题。当庄子在出世的生活中遇到问题的时候,自然要考虑能否通过入世的生活来解决这些问题。庄子生活在贫穷之中,“处穷闾厄巷,困窘织屦,槁项黄馘”,当他贷粟于监河侯时生活已近无以为继。按照《达生》篇的说法,庄子应当“鞭其后”,注重外在的财富和生活条件。通过仕宦取得俸禄就可以解决问题,在常人看来这是理所当然的。然而对于庄子来说,这种意见也是值得怀疑的。仕宦能够改善物质生活,改善了物质生活才能安顿生命,这条道路确定是正确的吗?我们怎么能肯定,转向入世的生活就可以解决出世生活“养内不养外”的问题,而不会带来更多的问题?显然,这样一种信念也是不能成立的。

庄子认为人们依靠“知”去行动并不能确定实现设定的目标,因此他主张放弃“知”的努力而接受命运的安排。《德充符》篇孔子向鲁哀公解释“才全”时称“死生、存亡穷达、贫富贤与不肖毁誉饥渴、寒暑,是事之变,命之行也;日夜相代乎前,而知不能规乎其始者也。”“知不能规乎其始”,就是说人们不能在这些事发生之前就预先采取规划。人们愿生不愿死、愿存不愿亡、愿达不愿穷、愿富不愿贫,因此在生活中会依据自己的知识和经验来进行筹划安排以期实现自己的目标。然而人们的知识是不确定的,因此他们的安排不可能成功。明智的态度是放弃自我的追求而接受命运的安排,“不务生之所无以为,不务命之所无奈何”(《达生》)。在庄子看来,这种态度才是“真知”。真知不是关于事实真确的知识,而是“真人”所特有的生存态度。真人知“天之非人”、“人之非天”,天命所决定的事态是人力所无法改变的。因此真人“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不企图以心去查知天道的安排,以作为去影响天命的实现。“人之有所不得与,皆物之情也”,真人明白这一点,所以不以知识去规划自己的未来而坦然接受命运的安排。

以上可以得出一个结论:“知”是不可靠的,依靠不可靠的“知”来筹划未来无法确保目标的实现。因此人们应当放弃“知”的努力而顺应命运的安排。当然,单凭这一点我们依然无法突破材与不材、入世与出世之间的困境。解决困境的另一把钥匙在于面对死亡的态度问题,这一问题实质上是人们面对未知世界的态度问题。人们都喜爱生,寻求生;厌恶死、抗拒死。但人们凭什么坚信生是好的,死是不好的?

死亡是生存的人们尚未经历到的生活状态。既然尚未经历,人们有什么依据断定死是不好的?《齐物论》中提出:予恶乎知说生之非惑邪?予恶乎知恶死之非弱丧而不知归者邪!丽之姬,艾封人之子也。晋国之始得之也,涕泣沾襟;及其至于王所,与王同筐床,食刍豢,而后悔其泣也。予恶乎知夫死者不悔其始之蕲生乎!”与生相比我们是厌恶死的,但是我们只经历过生却未经历过死,到我们对生与死的状态都有所察知的时候,也许会发现对生的渴爱是一种错误的态度,死亡才是真正的归宿。当人们回到这一归宿时,可能反而会对当初生在世上感到后悔,更不用说为求生避死而付出的代价了。《至乐》篇中借一个骷髅之口说“死,无君于上,无臣于下;亦无四时之事,从然以天地为春秋,虽南面王乐,不能过也”,面对还阳复生的可能,骷髅更是深矉蹙頞“吾安能弃南面王乐而复为人间之劳乎!”视人生为劳碌苦难,以死亡为苦难的解脱,是极度恶生乐死态度。但是这种恶生乐死的态度只是个人意见的表述,并无说服于人的论证。如果承认死亡的状态是未经体验因而不能判定评价的,就没有理由认为死是比生更好的状态。当然,与常人乐生恶死的观念相比,表达一种以死为乐的观点,这种态度本身就是对大众立场的挑战。毋须为这一观点提供任何论证,因为常人基于本能对死的畏惧和厌恶同样是经不起论证的。

另一方面,庄子并不以死亡为一种特别的生活状态,而将其视为转入新的生命状态的契机。《齐物论》中著名的“庄周梦蝶”寓言中提到了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分”与“化”。“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庄周与蝴蝶是又分别的两种生活状态。在梦与醒、觉与眠之际,发生了“物化”:庄周化为了蝴蝶,蝴蝶又化为庄周,不同的生活状态之间发生了转化。庄周梦为蝴蝶只是一个特例,转化的契机不限于梦,转化的可能性也是无穷尽的。死亡正是一个生活状态转化的契机。《大宗师》中子来病重将死,子犁看望他时赞叹“伟哉造化!又将奚以汝为,将奚以汝适?以汝为鼠肝乎?以汝为虫臂乎?”随着死亡的到来,生命迎来了转化的契机,面对着无限种新的可能。对于这样一种契机是没有必要厌恶、恐惧和回避的。死亡不是生命的终结,而是无数可能性的敞开。这样一种思路对于消解人们对死亡的负面意见具有更强大的说服力。

从上文的论证出发我们可以得出三个结论:知识是不可靠的;认为入世就可以安顿生命的见解是错误的,认为出世就可以安顿生命的见解也是错误的;死亡并不值得厌恶、恐惧和回避。只有超越对死亡的厌惧,才能真正的安顿生命。

生命的安顿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要保持生命的存在;另一方面,要让生命在存在过程中依据自己的本性自由生长。只有这两方面都实现,生命才算得到了安顿。《达生》篇中的单豹和张毅都只照料到了生命中的一部分,因此严格地说二人的生命都未能得到安顿。《达生》篇的作者在编写这一寓言时给出了明显的意向:“豹养其内而虎食其外,毅养其外而病攻其内。”其意向是单豹注重内在本性的自由而忽视外在生命形态的保存,张毅是为了外在生命形态的保存而牺牲了内在精神的需要。而且张毅不但“病攻其内”,一直生活在入世的烦扰所致的内热疾患之中,最后外在的生命最终也不得保全。单豹不仅在有生之年保证了精神的恬适,而且还获得了高寿,明显胜于“养外不养内”者。对于达生的这一案例,我们可以进而从两方面分析。第一,吸收单豹与张毅二者的教训,实现内外皆养,有可能吗?上文已经指出,这是不确定的。假若单豹考虑到了隐居山林遭遇虎患的危险,那么回到市井生活之中与众人同居就一定能免除虎患吗?入世的生活中威胁生命存在的祸患一定少过隐居生活吗?更不用说入世生活中那种“与接为构,日以心斗”(《庄子·齐物论》)的生活了。因此,没有理由认为入世比起出世能给外在的生命存在提供更大的安全。如果为了逃避虎患而排除隐居选择入世,后果很可能是“内外皆不养”。第二,如果把死亡看成向未知的生活方式、新的生活可能转化的契机,那么死亡就根本不成其为问题了。保存生命的存在对于安顿生命来说也就毫无意义了。死亡只是转向一种新的生命存在形态,劳神明保留原有的生命形态又有何意义呢?若死亡不成其为问题,那么《达生》篇中这一寓言的问题也被消解了。虎患根本就不是对隐居者生命的摧残,因此出世是比入世更好的选择

在《庄子》中关于出世和入世两难困境的讲述中可以发现,出世所导向的问题只有死亡,而入世所可能面临的问题除了死亡之外,更恶劣的问题是生命本性遭遇扭曲。例如《山木》中材与不材的困境,我们不妨稍作改写:夫子出于山,舍子故人之家。故人喜,命竖子杀马而烹之。竖子请曰:“其一能骑,其一不能骑,请奚杀?”主人曰:“杀不能骑者。” 依据上文所揭示的逻辑,被杀掉的马得以从烧之,剔之,刻之,雒之,连之以羁絷,编之以阜栈”“饥之,渴之,驰之,骤之,整之,齐之,前有橛饰之患,而后有鞭筴之威”(《庄子·马蹄》)的悲惨处境中解脱出来,迎来新的生命、新的生活可能。如果按照《至乐》的说法,被杀掉的马更是摆脱了劳碌悲苦而在死亡中迎来了“南面王乐”。无论我们怎样理解,也没有理由认为活下来的马比被宰杀的马更幸运。

仔细思考“不材之木”的例子,可以发现这一系列例证中指涉的都是生命本性的存养问题而非“生与死”的问题。不材之木不一定能得生终其天年,它们同样可能因无用遭到砍伐而死亡,然而死亡只是生命形式的转化,因而也不成其为问题。对于“成材”的树木而言它们的遭遇也不在于死亡,而是它们要转化为栋梁的形态,永远地荷担着楼宇的重压。很明显,这才是庄子最担忧的问题。人在入世的生活中难以按照自己的本性自由的生活成长,难以避免沦为工具而丧失自我(不同于精神修炼中的“吾丧我”)。对于庄子来说,死亡的恐惧是可以克服的,这种异化才是真正的不幸。“不材”的立场、出世的态度才是庄子的最终选择。

在许多庄学阐释者那里,庄子往往是一种超越了入世与出世之间非此即彼二元关系的立场,超越了现实世界的种种矛盾困境而在精神领域实现了生命的安顿,达到了“虚己以游世”、“乘物以游心”的境界。笔者承认《庄子》一书很多篇章中都展现了这样的精神境界气象。然而当我们把目光投向超越性的精神境界时,现实生活领域中的问题不是解决了,而是被遮蔽了。即使是“游世”的态度,也只是面对不可避免或者说已经降临的命运时对心灵的一种安慰,面对的是已然的事态。然而处在现实抉择的关头,人们不得不做出非此即彼的决断;面对未知的未来,人们必然要有事先置身于其中的筹划。因此在研究庄子的思想时,我们不应忽视他对现实生活方式的选择。可能有人会指责这种考察方式降低了庄子的思想品质,但是这种批评是站不住脚的:首先,关注现实生活选择的视角并不低俗,如道德哲学的一大关怀就是追问在一定情形下应该做出何种选择是道德;其次,庄子的人生哲学探讨一开始就是基于现实层面的选择困境,而只是后来的阐释者认为庄子“超越”了现实层面而在精神境界解决了问题,这些阐释并不算令人满意的解答。比如这一类阐释往往以“安命”之类的话语将现实生活问题一笔带过,但究竟如何是“安命”呢?家徒四壁贫贱至极的庄子,坚守不材的立场安然在冻馁迎接死亡也是安命,矫正自己孤僻的态度入世谋生也是安命,到底哪一种选择才算是“安命”呢?即是说“安命”只是一种态度而与现实生活的选择无关,那也只是对选择之后承担的结果的安顺态度。在承担选择的结果之前我们又该如何选择呢?

在传统的阐释中我们可以发现一种文本解读的“辩证法”模式,如般若中观派遣是非有无二端而归于中道,黑格尔以否定之否定扬弃正题反题而入合题。用这种模式来阐释《庄子》的人,往往会提出出世和入世两种态度都无法解决问题,所以要想解决人生的问题必须扬弃这两种极端,而达到一种圆融通达的超越性立场。然而,现实生活中的选择往往是非此即彼的,“圆融”的立场只能存在于精神领域。阐释者在精神领域中寻找到他们满意答案之后,现实生活领域的矛盾困境就被漠视、遮蔽、遗忘了。沿着这条阐释模式走下去不免背离庄子的问题意识。对于《庄子》中出世和入世之间的两难,我们不妨将其看作庄子本人或庄子学派对这一问题的往复辩难:庄子以不材之木终其天年为由否定了入世肯定了出世,又以不鸣之雁因其不材而死为由对出世提出了质疑。对于“精神境界论”的阐释者来说,这样我们就应该扬弃两端而求超越性的中道圆融了。但是在这之前,不妨让我们看看庄子有没有对不鸣之雁的问题做出答辩。

基于方法论上的怀疑主义,庄子明确答复这一质疑,肯定了出世的立场。 “有用”“入世”是否就能使能鸣之雁免遭屠戮呢?这是值得怀疑的。而且既然死亡是一个未知的世界或者通向未知的可能性,那么以死亡为恶事就是一种应该破除的成见。在这一答复中,庄子对生命安顿的对象有了更加精确的界定。出世主义之所以受到诘难,是因为这种立场不能保证生命的存续。然而与生命的存续相比,捍卫遵循天性的自由生活是更重要的。因而要安顿生命,需要淡化生命存续的价值。通过《齐物论》中齐生死论辩破除了对生命存续的执着,出世主义也就成了破解与不材困境的当然选择。

    作者简介:

    陈冀,山东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研究领域:先秦儒家道家、经学、魏晋思想政治哲学。

    文章来源:安徽省庄子研究会第三次学术交流会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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