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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太炎在何等意义上说“尽忠恕者是惟庄生能之”

来源:庄子研究会    时间:2019/4/20 11:01:33



 

  章太炎在何等意义上说“尽忠恕者是惟庄生能之”

李智福

西北政法大学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西安 710000

摘要:《论语》引曾子称“忠恕”为孔子“一以贯之”之道,《中庸》则称“忠恕违道不远”。可见“忠恕”即不是孔子核心思想但也是孔子极重要思想。儒学诠释史上,“忠恕之道”被诠释为“絜矩之道”,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忠恕”终究是以“己”为出发,这就难免产生以己夺人、强人合己孔子所始料未及之负面影响。正是意识到此,章太炎在《菿汉微言》中提出“尽忠恕者是惟庄生能之”之“以庄证孔”思想,太炎此说之内在理路是,他先以佛学之真如-“平等”证庄子之“无我”-“齐物”,再以庄子之“无我”-“齐物”证孔子之“忠恕之道”。前者可谓是“有己之忠恕”,后者则是“无己之忠恕”。以无我之忠尽人,以无我之恕推人,此庶几有益于补足儒学“絜矩之道”之所可能产生种种负面影响太炎先“以佛证庄”再以“以庄证孔”,形式上是以全新视角解读儒释道三教之融合,而其解释境遇则不是三教之融合,而是对所谓公理、自由、平等等近代启蒙理念进行批判和补救。

关键字: 章太炎;孔子;庄子;忠恕;

 

引言

章太炎先生1869-1936)自况其治学心路历程云:则转俗成真,终则回真向俗。早年投身革命,以法后王之荀韩、尚古文经之刘子骏对抗康南海法后王之孔孟、尚今文经之刘子政仅仅是作为“良师”和“良史”的孔子在其心目中地位并不高,甚至还多有诋訾。太炎后来“转俗成真”,精研庄佛;又“回真向俗”,重估孔孟,并最终将孔提升到“阶位卓绝”(《訄书-订孔上》)之最高位置。这种真俗之转,后者不是对前者之扬弃或否定,而是对前者之摄纳、补救或新证。民元三年—五年,太炎因詈骂袁世凯称帝而被囚禁北京龙泉寺,此期间他开始重估《周易》《论语》等儒家经典,并以其佛学和庄学为背景对孔子思想进行新证,并最终提出“尽忠恕者是惟庄生能之”“以庄证孔”思想。究竟在何以意义上,太炎有这种惊世骇俗之论,其曲款原委、苦心孤诣及其思想境不可不深察也。

学术史对“忠恕”之解释及其可能产生之负面影响

关于“忠恕”、“恕”等思想,儒家原始经典至少有以下之陈述:

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论语-里仁》)

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论语-卫灵公》)

孟子云:“万物皆备与我,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恕而行,求仁莫尽焉。”(《孟子-尽心上》)

子曰:“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故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忠恕违道不远,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礼记-中庸》)

如若本着“文本循环”的解释原则解释“忠恕之道”,《里仁篇》所言“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并没有给出“忠恕”之具体解释;《卫灵公篇》所言“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似仅指“恕”而不是“忠恕”。另外,《颜渊篇》“仲弓问仁”、《公冶长篇》“曾子曰”等都有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之重复强调《中庸》“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显然从《论语》而来。但此处却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来解释“忠恕”二字,显然是将“忠恕”理解为偏义复词。特别是上文引《卫灵公》篇孔子将“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称之为“恕”而非“忠”,可见孔子心目中“恕道”比“忠道”更重要。这样,《中庸》以偏义复词即偏义于“”视“忠恕”并非没有根据。所谓“忠恕之道”实则即主要强调“恕道”,而“恕道”之义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三致其语,《中庸》再次强调,殆非偶然。那么学术史对孔子之“忠恕之道”如何诠释,我们看几种代表性诠释。

(一)王弼皇侃之诠释

皇侃《论语集解义疏》(其中有引王弼注)云:

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者”,曾子答弟子释于孔子之道也。忠谓尽中心也,恕谓忖我以度于人也。言孔子之道,更无他法,故用忠恕之心以已测物,则万物之理皆可穷验也。

故王弼曰:“忠者,情之尽也;恕者,反情以同物者也。未有反诸其身而不得物之情,未有能全其恕而不尽理之极也。能尽理极则无物不统,极不可二故谓之一也。推身统物,穷类适尽,一言而可终身行者其,唯恕也。(《论语集解义疏-里仁》)

按,皇侃解以“尽中心”解“忠”,以“忖我以度于人也”解“恕”;王弼以“情之尽”解“忠”,以“反情以同物”“恕”。二者之解,名相有异而无实质不同,二者皆将“忠”视为“恕”之前提,只有“尽中心”、“尽己情”才能作到“以我度人”、“反情同物”,最后实现“推身统物,穷类适尽”之儒者抱负。这种解释始终是以“己”为出发点,无论是“尽心”“反情”还是“推身”,都是尽己之心、反己之情、推己之身。这种诠释不足之处是,它潜在地蕴含着以己推彼、强彼合之可能性。

(二)程子朱子之解释

朱子《四书章句集注-论语集注》云:

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而已矣者,竭尽而无余之辞也。夫子之一理浑然而泛应曲当,譬则天地之至诚无息,而万物各得其所也。自此之外,固无余法,而亦无待于推矣。曾子有见于此而难言之,故借学者借己推己之目以著明之,欲人之易晓也。盖至诚无息者,道之体也,万殊之所以一本也;万物各得其所者,道之用也,一本之所以万殊也。以此观之,一以贯之之实可见矣。或曰:“中心为忠,如心为恕。”于义亦通。程子曰:“以己及物,仁也。推己及物,恕也。违道不远是也。忠恕一以贯之:忠者天道,恕者人道;忠者无妄,恕者所以行乎忠也;忠者体,恕者用,大本达道也。此与违道不远异者,动以天尔。”(《论语集注-里仁》)

程朱之解释,一方面继承王弼、皇侃之“忠”为“尽己”、“恕”为“推己”之义;另一方面则上升至“忠体恕用”、“理一分殊”之存在论高度。程子“以己及物,仁也。推己及物,恕也”之出发点依旧是“己”,这种“体用”还是“己之体”和“己之用”之关系,由“忠”至“恕”还需要“以己及”“推己及”;朱子虽然强调“天地之至诚无息,而万物各得其所”这种存在状态不必以“推”知,但终究还是承认“借己推己”不失为一种方便法门,故他在《中庸章句》中云:“尽己之心忠,推己及人为恕程朱之解比王皇之解虽然有上升,但其出发点并无二致,仍旧是以“己”为发轫点。

(三)邢昺、刘宝楠之解释

邢昺《论语注疏》云:

忠,谓尽中心也。恕,谓忖已度物也。言夫子之道,唯以忠恕一理,以统天下万事之理,更无他法,故云而已矣。(《论语注疏-里仁》)

刘宝楠《论语正义》云:

君子忠恕,故能尽己之性,尽己之性,故能尽人之性。非忠则无由恕,非恕亦奚称为忠也?《说文》训“恕”为“仁”,此因恕可求仁,故恕即为仁,引申之义也。是故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立己达,忠也;立人达仁,恕也。《论语正义-里仁》)

邢昺之解释受王弼、皇侃影响甚深,尽中心为恕,忖己度物为忠,以己方物,当无新意;刘宝楠则以《论语》篇章内部循环之解释为主,并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基础再加推扩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刘宝楠这种解释将学术史上诸家“推己及人”所蕴含的解释悖论明朗起来:一味地以自我为中心“尽己之性”)而推扩至他人“尽人之性”)是不是意味着只见其同而不见其异?如果只见其同而强以“己之”加诸“人之”,则如何解释“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论语-公冶长》)之圣人“心印”?这样的“忠恕之道”可能会走向“忠恕之道”之反面。这就需要我们以一种批判的、反思的方式来理解孔子之“忠恕之道”

(四)“忠恕之道”与“絜矩之道”

“忠恕之道”相关的另一种儒家重要传统即“絜矩之道”。“絜矩之道”见于《礼记-大学》:“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弟;上恤孤,而民不倍。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也。”“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此之谓絜矩之道。”(《礼记-大学》)郑玄注云:“絜矩之道,善持其所有,以恕于人耳。治国之要尽于此。”朱子解释为:“可以见人心之所同,而不可使有一夫之不获矣。是以君子必当因其所同,推以度物,使彼我之间各得分愿,则上下四旁均齐方正,而天下平矣。郑玄“持其所有,以恕于人”与朱子所言“因其所同,推以度物”都是强调以己出发而推己及人,可见“絜矩之道”之哲学基础实则亦是“忠恕之道”,二者并无大异

无论是“忠恕之道”还是“絜矩之道”本身是一种很理想的接人待物之则,为政国之方。但这种原则潜含着歧解的危险,如果将这种原则不顾境遇而抽象为一般的为政原则和人际原则,则可能成为独夫政治或强权政治之口实,或者以己出发而强以彼合己,从而忽视“己之外”之他者存在的多样性、差异性和丰富性,以己矫彼,以我夺人,结果恰恰会戕害他者存在的自然权利、个体自足性,以忠恕出发而走向忠恕之反面。可见,学术史上对“忠恕”之解释始终没有从根源上对这种可能导致的“忠恕悖论”进行彻底消解换言之,无论是《论》《庸》元典还是晋宋以至于晚近之解释者,想必都不会承认“忠恕”或“絜矩”本身会导致“恶”,但经典未言之处或解释未尽之处恰恰造成思想的“留白”。这种“留白”一旦为别有目的者所使用或者为理解不通透者所使用,潜在的歧解难免变成一种现实的恶。学术史上对“忠恕之道”之解释始终“己”为出发而推扩言之,导致现实之恶者正是这个出发点之“己”没有被好好地正视、规约、批判反思,笔者姑且将这种诠释称之为“有己之忠恕”。章太炎所言“尽忠恕者是惟庄生能之”正是在“己”上大作文章,为“忠恕之道”所面临的歧解和危险进行拔本塞源。

二  体忠恕者独有庄周《齐物》之篇

由于意识到传统学界对孔子“忠恕之道”所潜含的歧解或危险性,太炎在继承传统学者解释之基础之上,给予“忠恕”一种全新的理解,并将对孔子“忠恕之道”的体认者唯一许以庄子,他认为庄子的“齐物”哲学实是“忠恕两举”之道。

(一)“心能推度曰恕,周以察物曰忠”

相比于作《訄书》(初刻本约完成于1900年左右,重订本初版于1904年)时代,章太炎在《訄书重订本》基础上删削改订为《检论》(民国四年1916)之时代已经渐掩锋芒,太炎能更以理性之眼光审视传统。其《检论》之《订孔篇》已经不再是《訄书重订本》之《订孔篇》那样将孔子视为“支那之祸本”而是将孔子视为“中夏所以创业垂统者”,并慨叹其“洋洋乎美德”非孟荀所能及。因此,当他以这种眼光观待孔子之时,孔子不再仅仅是“良师”“良史”,而且还是“圣人”兼“哲人”。作为哲人之作,太炎给《论语》下评骘云:“诸所称说列于《论语》者,时地异制,人物异训,不以一型锢铸,所谓大道固似不肖也。不难发现,太炎笔下之《论语》颇有庄子齐物之风。太炎看来孔子其道之核心即“忠恕之道”,那么什么才是真真的“忠恕”?传统以“絜矩之道”定义“忠恕之道”有没有不妥之处,太炎云:

虞机虽审,权议虽变,岂直无本要哉?道在一贯。持其枢者,忠恕也。躬行莫先,而方迻以为学,则守文者所不省已。心能推度曰恕,周以察物曰忠。故夫闻一以知十,举一隅而以三隅反者,恕之事也。夫彼是之辨,正处正位正色之味,其候度诚未可壹也。守恕者,善比类。诚令比类可以遍知者,是絜榘可以审方圆。物情之纷,非若方圆可以量度也。故用榘者困,而务比类者疑。周以察物,举其徵符而辨其骨理者,忠之事也。故疏通知远者恕,文理密察者忠。身观焉,忠也,方不障恕也。上者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无有远近幽深,遂知来物。中之方人,用法察迩言也。下者至于原本山川,极命草木,合契比律,审曲面势,莫不依是。以知忠恕于学,犹鸟有两翮,而车之左右轮。

这段文字,太炎首先肯定孔子之“一贯之道”即“忠恕”,那么什么才是真真的“忠恕”,太炎给出定义:“心能推度曰恕,周以察物曰忠。”如果说他以“心能推度”定义“恕”是对传统说法之继承,那么他以“周以察物”定义“忠”,则与传统提法完全相反。古来学者皆将“忠”定义为尽己心、反己情,太炎则将其定义为“周以察物”,即周尽地体察并还原他物。他进而以治学为例,指出“疏通知远者恕,文理密察者忠”,闻一知十、一隅三反都是“恕事”,但仅仅用比类之方法探究万物总不能得其究竟,不能作到对他者之“文理密察”,规矩可以考察方圆,但万物丰富差异绝非方圆之可比,岂能以规矩而考察之!因此,他指出,对万物之体察不能仅仅用“恕”去比推,关键还要用“忠”去切察。这样,“忠”与“恕”就成为互为条件、互相制约的关系,仅用“恕”不能知万物存在之具体殊相;仅用“忠”则不能疏通知远。只有“忠”“恕”并举才能真真地知天地、懂他人,识万物。这种“忠恕”之可贵之处就在于出发点不再是“己”而是“彼”。学术史上对“忠恕”之理解是以己推人,太炎对“忠恕”之理解是以物为物,以人为人,将“己”暂时悬置。太炎批判荀墨之学云:

荀卿蓋云:万物莫形而不见莫见而不论莫论而失位”。此谓用忠者矣。“坐于室而见四海,处于今而论久远,疏观万物而知其情,参稽治乱而通其度,经纬天地而材官万物,制割大理而宇宙里”。此谓用恕者矣。夫墨子者,辩以经说,主以天志,行以兼爱、尚同。天志、尚同之末,以众暴寡,惟尽恕,远忠也。荀卿虽解蔽,观其约束,举无以异于墨氏。

太炎看来,墨子以“天志”、“尚同”、“兼爱”为说,只知“恕”而不知“忠”,因此走向“以众暴寡”之专制;荀子表面上是既知“忠”也知“恕”,但将其一分为二,故其实也是只知“恕”而不知“忠”,因此其政治上也最终走向专制(“约束”)主义,“举无以异于墨氏”。那么真真能既能作到“推度”又能作到“周察”的是哪位哲人呢,太炎看来非庄子而莫属:

体忠恕者,独有庄周《齐物》之篇,恢诡谲怪,道通为一。三子之乐蓬艾,虽唐尧不得更焉。此盖老聃之所流传,儒道所以不相舛牾,夫何掩昧良哉!《三朝记》小辩亦言忠恕。

这里,太炎固没有将孔子之“忠恕”的继承者许以墨荀,而且也没有将盛言强恕”和“推恩(分别见《梁惠王上》和《尽心上》)的孟子许以善体忠恕者,何以故?如前文所言,太炎这里对“忠”之定义已经看不出前人“尽中心”“反己情”之解释,而是将前人颇多强调之“己”抽拔出去,正是因为庄学不以“己”作为忠恕推扩之本,才能意识到恢诡谲怪,道通为一”,如以己去推扩,则万物必有“恢诡谲怪”之分,相反,以无己之精神体察万物,就会发现万物皆有其自足之价值,大者不多余,小者无不足,蓬艾不为野蛮,唐尧不为贵高,此所谓“道通为一”,因此,太炎得出“体忠恕者,独有庄周《齐物》之篇”之结论。特别是,太炎还引不被古代学者所重视之《三朝记》引证庄子:“‘知忠必知中,知中必知恕,知恕必知外。内思毕心曰知中,中以应实曰知恕,内恕外度曰知外。’此言以忠恕为学,则无所不辩也。周以察物,疑其碎矣。物虽小别,非无会通。内思毕心者,由异而观其同也。”太炎以“由异而观其同”解释“内思毕心”,当是以虚灵不昧之心体让万物同异互见。总之,如果说传统学者对“忠恕”之理解更强调“同”,即“己”与“人”之共相,那么太炎对“忠恕”之理解更强调“异”,即“己”与“人”之“殊相”,“夫食味、别声、被色者,物之大情也。㭬奄不知燕昵之好,喑聋不知笑语之欢,而馶戾转甚者,以其远人情”,意识到每一个存在者都是一个独异的个体,并周尽地理解他者,尊重他者,“忠”不是忠于己而是忠于彼;“恕”不是以我出发推其同而是以彼出发见其异,而庄子之“齐物”哲学正会归于此。

(二)“有己之忠恕”与“无己之忠恕”

可见,对“己”之悬置而行“忠恕”这是太炎之解与前人之解之最大不同。如果说前人之“忠恕”是“有己之忠恕”,那么我们可以说庄子之“忠恕”是“无己之忠恕”。太炎在《检论-道本》篇重申其“忠恕”义:

最观儒释之论,其利物则有高下远迩,而老聃挟兼之。仲尼所谓忠恕,亦从是出也。夫不持灵台而爱其身,涤除玄览而贵其患,义不相害,道在并行矣。故庄周援引其文而颂之曰:“尸居而龙见,渊默而雷声,神动而天随,从容无为而万物炊累焉。”

这段文字,太炎认为后世儒家和佛家对物之观照或有高下亲疏之别,如儒家讲求爱有差等,亲亲之杀,尊尊之别;释迦有有情无情之判,六道高下之别,在老子则一视同仁,太炎看来这其实就是孔子忠恕之源头。(按太炎多次称孔子出于老子)老子之所以有这种哲学造境,乃是他能作到“不持灵台而爱其身,涤除玄览而贵其患”,“不持灵台”与“涤除玄览”都是在对“己”之扬弃,而以虚灵不昧之心、以无我之我来观照天下万物。太炎在解释《老子》第十三章“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庄子-在宥篇》亦引)时云:“谓贵用其身于为天下,爱用其身于为天下,所谓施身及国也。此则讼言贵也。诸言生死无变、哀乐不动乎胸中者,谓其至无贵爱其身,宝穑大患而不辞者,谓其供物之求。”《老子》原文颇有儒家推恩的味道,太炎则作出反常识之解释,认为老子之言是以“无我”(“施身及国”“至无贵爱其身”)的精神来“供物之求”,这才是真真的“忠恕之道”,只有此道之发用流行才能实现《礼记-中庸》所言之“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太炎复引《庄子-天运篇》“容无为而万物炊累焉”来证明庄子正是老子此道之持护者。可见,太炎看来,老、孔、庄三家“忠恕之道”了无二致,这种“忠恕”是“无己之忠恕”与晋宋诸公“有己之忠恕”正好相反。太炎这种“忠恕”观在《菿汉微言》里再次被强调:

仲尼以一贯为道为学,贯之者何?只忠恕耳。诸言絜矩之道,言推己及人者,于恕则已尽矣。人食五谷,麋鹿食荐,即且甘带,鸱鸦嗜鼠,所好未必同也。虽同在人伦,所好高下,亦有种种殊异。徒知絜矩,谓以人之所好与之,不知适以所恶与之,是非至忠,焉能使人得职耶?尽忠恕者,是唯庄生能之,所云齐物即忠恕两举者也。二程不悟,乃云佛法厌弃己身,而以头目脑髓与人,是以已所不欲施人也。诚如是者,鲁养爰居,必以太牢九韶耶?以法施人,恕之事也;以财及无畏施人,忠之事也。

太炎此段文字是其思想中极吃紧之文字。太炎首先肯定孔子之“一贯之道”即“忠恕之道”。“推己及人”“徒知絜矩”只是“恕”而不是“忠”,因为世界千差万别,万物所好未必尽同,即使同在人伦其所好亦有高下美丑之异。仅仅是从“己”去推扩可能会导致“以人之所好与之,不知适以所恶与之”,我之所好可能即彼之所恶,因此“推己及人”“絜矩之道”并非为周延而无懈可击的“忠恕之道”。太炎看来,以“己”出发去推扩去絜矩只是“恕”而非“忠”。针对《荀子-非相篇》所言“圣人者,以己度者也,故以人度人,以情度情,以类度类,以说度功,以道观尽,古今一度也,类不悖,虽久同理”,章太炎提出与之相反之观点,并给“忠”之进一步解释:

顾凡事不可尽以理推。专用恕术,不知亲证,于事理多失矣。救此失者,其唯忠。忠者周至之谓,检譣观察,必微以密,观其殊相,以得环中,斯为忠矣。今世学者亦有演绎、归纳二涂,前者据理以事量,后者譣事以成理。其术至今用之,而不悟孔子所言,何哉!

这里,太炎看来荀子式之“推度”自有其不足,只是“恕”而没有“忠”,并进而给出“忠”的几种内涵性特征:亲证-周至-观其殊相-以得环中。“亲证”即设身处地的想彼之所想,“周至”即让万物自在的整全的呈现,“观其殊相”即观察其特殊性并尊重其特殊性,承认世界多样性并体谅个体之差异性,“以得环中”出自《庄子-齐物论》“得其环中,以应无穷”和《庄子-则阳》“得其环中以随成”“得其环中”正是庄子哲学认识论之最高造境,而“得其环中”必须以“吾丧我”之“无己”为前提,太炎看来庄子“得其环中”正是孔子所言之“忠”,实则亦即“无己之忠”。《齐物论》之“吾丧我”是“忠”,“齐万物”是“恕”,只有以“无我”之“忠”才能成就天下万物之“恕”,没有“忠”之“恕”可能会出现鲁君以养人之方式养爰居之笑话;没有“恕”之“忠”仅仅执著空言而不能真真平等之眼光、还其自身之方式来观照万物职是之故,太炎称庄子之“齐物”为“忠恕两举”之道“忠恕两举”即互为条件,彼此摄纳。太炎并借故批评二程,按程伊川曾以为佛法厌弃己身以头目脑髓与人是“以已所不欲施人也”,换言之,程子看来佛法厌弃己身,因此也教导天下人厌弃己身,这种佛学精神这有违“忠恕之道”。太炎看来,佛法本来“无己”,了悟生死实相,因此以“法”施人,并不是“推己及人”和“絜矩之道”,而是让众自由选择,随缘布施,是否涅槃了无定法,而是众生去自体自证,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绝无外在之逼迫同时,非自出生死外,孰能无死非自出生死外必不能抍入于生死中,又何自私之有”,由于大乘佛法能谛视缘起性空,万法唯识,因此以“无己”之精神施财于人并以无畏之精神救人才是真真的济天下赈生民之“忠事”,欢换言之,大乘佛学之出发点是“人”而不是“己”,因此是真真的“忠”况且,“出世法中,哀愍众生,如護一子,舍头目脑髓以施人者,称菩萨行,而未尝责人必舍。责以必舍,便非哀愍。在世法中,有时不死节者,不齿于人,是乃责人以必舍也。当然,太炎这种“忠恕”精神还有所谓“革命道德”之孑遗,但其以“无己”为庄佛两种“忠恕之道”之共同点,可谓目光如炬。总之,太炎先生看来,佛学和庄学的真精神才是孔子“忠恕之道”的真精神,这种忠恕精神与传统忠恕诠释学的最大区别即是否有“己”前者近乎是“一”与“多”之关系,后者则是近乎“零”与“多”之关系,“有己之忠恕”或会适得其反,只有“无己之忠恕”才能保证方式与目的之统一。宋儒朱子曾经天地是一个无心忠恕圣人是一个无为底忠恕学者是一个忠恕庄子“齐物”哲学所体现之“忠恕”正是“无心底忠恕”或“无为底忠恕”,学者在“著力”于“忠恕”时时刻需要反思自己“著力”处会不会强加于人而违反“天地”和“圣人”之“忠恕”。

三  《齐物论释》与“忠恕之道”

大致说来,辛亥前后数年,章太炎之学经历先以法相学之“真如”解释庄子之“齐物”再以庄子之“齐物”证孔子之“忠恕”之过程从真如-齐物-忠恕与佛陀-庄子-孔子之思想历程来看,大概的确与其自况之“始则转俗成真,终则回真向俗”暗合。太炎以法相唯识学解庄,但其问题意识远不是传统庄学如何会通庄佛之问题,甚至也不是在一般意义上严复一样以所谓中国传统思想资源接应西方民主、自由、民权、进化、启蒙等主流价值之问题,而毋宁说是对近代盛行的一系列西方主流价值之批判、消解、反思和补救。太炎在以佛解庄之前,对佛学特别是唯识学评价极高,认为法相学“理极不可更改”;但他慢慢意识到以涅槃寂静为归趣的佛学自有其弱点,指出“若专用佛法去应世务,规划总有不周”,“方法论实在没有完成”,即佛学没有给出具体之应世方法,故开始以庄学提斯佛学,以庄学之补救佛学之,以庄子之“外王”补救佛学仅言“内圣”之欠缺,并因此认为《齐物论》为“内外之鸿宝”更提出提出“命世哲人,莫若庄氏”这一振聋发聩之大号。太炎之所以如此推重庄子乃是他看来《齐物论》可以“衣养万物”,(《齐物论释》)可以”,(《国故论衡-诸子学九篇》)可以赈救“人与人相食”(《齐物论释序》)之天下,其保民治国救天下之术实则即“忠恕之道”。《齐物论释》四万余言,谈不上卷帙浩繁,但的确头绪繁复。本节只能围绕“忠恕之道”择其要而言之。

(一)不齐而齐:真如-齐物-忠恕

如前文所言,章太炎对孔子“忠恕之道”的理解与前人之“一”-“多”关系相比更表现出“零”-“多”关系之特色。这个“零”大体即基于佛学之“真如”和庄学“丧我”而构建,这个“多”即指佛学所谓“众生平等”与庄子之“万物一齐”,“真如”-“平等”、“丧我”-“齐物”、“无己”-“忠恕”此三对概念基本可以一一相印证。这里,章太炎特别突出并始终强调的是万物之“不齐”,太炎指出:“(《齐物论》)先说丧我,终明物化,排遣是非……,因物付物,所以为齐。”此处所谓“丧我”和“物化”都是“无己”,在这种造境观照之下,因物付物,万物为齐,这种齐物不是象许行一样将万物划为一齐。太炎坚信“以分析名相始,以排遣名相终”的法相学是科学,他之所以以法相学解庄,就是冀图在科学昌明之世让庄学变成科学。因此,《齐物论释》基本是在以法相学名相分析-名相排遣这种既具方法论又具存在论特色的思辨中完成。太炎认为世界一切皆阿赖耶识所变现,换言之,一切存在都不过是自心影现,俗情所见一切有情无情不过是相分与见分之交互作用,而见分与相分皆无自性,世人不悟,触相生心,执假为真,认虚为实,心体起灭,恒审思量,这最终成为个人不自在之源,也是人类苦难、国际倾轧之源。太炎看来,庄子《齐物论》所言与法相学所言了无不同,“齐物本以观察名相,会之一心。名相所依,则人我法我为其大地,是故先说丧我,而后名相可空”是非本是名相,名相背后是法我二执,“吾丧我”既破我执,又破法执;法我皆破,则名相即空;名相既空,则是非不起。唯当是非不起、见相兼空之时,方能“亲证一如,即无歧相”,灵台朗照之下,万物各以其本色涌现自身,再以是其所是、以物付物之方式平等地观照万物,成就他人,尊重异俗,这是太炎《齐物论释》以“真如”证“齐物”,复以“齐物”证“忠恕”的内在思路。太炎在《齐物论释》中指出:

人与飞走,情用或殊,转验之人,蚳醢,古人以为至味,燔鼠,粤人以为上肴,易时异地,对之欲噬,亦不应说彼是野人,我有文化,以本无文野故。转复验之同时同地者,口之所适,则酸腐皆甘旨也,爱之所结,虽嫫母亦清扬也,此皆稠处恒人,所执两异,岂况仁义之端,是非之涂,而能有定齐哉。但当其所宜,则知避就取舍而已。必谓尘性自然,物感同尔,则为一覕直论,非复《齐物》之谈。若转以彼之所感,而责我之亦然,此亦曲士之见。是故高言平等,还顺俗情,所以异乎反人为实,胜人为名者也。

此段文字中,太炎以异时异味、异地异俗、酸随人、美丑不定等一系列事例证明人类存在之丰富性、差异性和多样性,这其中不应有文野高下美丑之分,“若转以彼之所感,而责我之亦然”,这里隐隐有与孟子所言“口之于味也,有同嗜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告子章句上》)相颉颃之意。如果说孟子以众人之同为基础证成其“推恩”“强恕”之可能性及其“絜矩之道”,那么可以说庄子正是以众人之异为基础证成庄子式之“忠恕之道”。孟子之“推恩”“强恕”并非没有意义,只是这种“推恩”或“强恕”始终不能成为绝对原则,而时刻需要批判性地、反思性地理解,庄子式之“忠恕”正可谓其提供一种反思和批判。前文所言,太炎强调“忠者周至之谓”“忠”是“得其环中”,即认为真真的忠恕应该是周至的整全的理解他者之存在,并给予理解、尊重或裁辅,而不是以我之所感而责彼之当然。总之,《齐物论释》正是以法相学之“泯绝人法,兼空见相”这种“真如”之学为庄子基于“吾丧我”之“齐物之境”提供进一步之哲学支撑,这种“齐物”始终强调的是“不齐而齐”。太炎云:“齐其不齐,下士之鄙执不齐而齐,上哲之玄谈他看来以“不齐而齐”之方式尊重差别、观照殊相是孔子“忠恕之道”之真精神。《齐物论释》在理论上会通真如(佛)-齐物(庄)-忠恕(孔)之同时,更展开一系列直面当下“人间世”的反思与批评,而太炎作《齐物论释》之主要用意正在于斯

(二)“忠恕”与近代政治之自由与平等

章太炎曾批评严复将中学与西学进行盲目地比附是“知总相而不知别相”,因此他没有直接以庄子之逍遥齐物去格义近代视域中之自由与平等而是首先给予严格之区分。太炎云:(《庄子》)维纲所寄,其唯《消摇》《齐物》二篇,则非世俗所云自在平等也。体非形器,故自在而无对;理绝名言,故平等而咸适。太炎所谓逍遥、齐物不是世俗所云自在与平等,这个“世俗所云”即发轫于泰西、西学东渐而来的西方近代政治哲学之自由与平等。太炎自觉地区分近代意义上的自由平等与中国古典式之“逍遥”与“齐物”不可同日而语,二者不仅是不同层面之问题,而且其本质亦大不同。但这绝不意味着庄子《齐物论》与近代自由平等无关,就《齐物论释》以及太炎相关其它论著来看,太炎对“齐物”与近代自由平等之关系之考察主要有二,其一,人与人之间的自由与平等如何可能;其二,政府如何来保证公民之自由与平等。此两问题皆与其抉发的庄子“忠恕之道”有关。

就民与民而言,太炎认为近人所谓自由是在人与人之关系中发生的,“我不应侵犯人底自由,人亦不应侵犯我底自由”,这种理解应该说是非常中肯的,自由的本质实则即是人与人之“权界”。那么如何保证这种自由真真在人与人之间实现,西方哲学家认为要靠法律、民约甚至要靠强大的“利维坦”,但太炎看来这些虽不可否认,但毕竟有所不足。太炎看来,人类古今种种不平等不自由首先不是由于法律不足,也不是没有民约政府,甚至也不是缺乏儒家之仁义和墨者之兼爱,那么问题究竟是什么?太炎指出:若其情存彼此,智有是非,虽复泛爱兼利,人我毕足,封畛已分,乃奚齐之有哉太炎看来,情存彼此”“智有是非这是人类一切不自由不平之根源。每一个人心中都横亘着一个“毕足”“封”的我,“苟各有心,拂其条教,虽践尸喋血,犹曰秉之天讨也”,有我就有我之私利私欲,这样不期然而然地导致人类种种不自由、不平等。人人有我,就不能设身处地地为人着想,也不能真真的尊重别人的权利、利益甚至尊严,换言之,有我就不能践行真真的“忠恕之道”,故,要想实现真真的自由平等必须首破我执。太炎曾以母子关系为例,母亲爱子,能作到无我者多,子之爱母,作到无我者少,故“世间之慈母恒多,而孝子恒少”,因此他得出结论:“然则能证无我,而世间始有平等之大慈矣。”能证无我即行“无己之忠恕”,人只有体证无我才能作到“一切以利益众生为念”如此,彼此互相尊重,时刻体谅,才能实现普遍之自由与平等总之,“无我”意味着对自我权利的自觉划界和对他者权利的尊重,太炎看来只有这种时时在反省和反思的内照中才能保证不对他者的自由造成威胁,也才不僭越他者的权益可见基于庄佛孔所会通的“忠恕之道”对近代政治之自由平等实有遮拨和补救之供。

就政府与民之间而言,太炎指出:以道莅天下者,贵乎微眇玄深,不排异己。不知其说而提倡一类之学,鼓舞泰盛,虽善道亦滋败。李斯之法律,平津之经术,西晋之老庄,晚明之王学,是已!……且以琴瑟专一,失其调均,亦未有不立獘者鼓琴不能调一宫,为政不能排异己,治国不可定一尊,为一言堂一类学者,必滋其败,这实则就是忠恕之道。章太炎作《齐物论释》时已经超越前些年作《五无论》时的无政府主义思想而成为一个理性的民约论者,但其对政府对民人之钳制和压迫始终保留着过人的警惕。太炎在《齐物论释》中云:“有君为不得已,故其极于无王,有圣或以利盗,故廓然未尝立圣。”太炎看来,庄子“非圣”“无王”等并非意味着他是一个无政府主义者,相反,他在以这种极端的言说方式来消解政府或人君的权利,最好的政府是权利最小的政府只有将政府的权利限制到最小的程度,才能保证民人的权利不被侵犯,如此民人的自由才能实现。这就需要政府或人君践行真真的“忠恕之道”,章太炎也称之为“内圣外王”之道:“(庄子)特别志愿本在内圣外王,哀生民之无拯,念刑政之苛残,必令世无工宰,见无文野,人各自主之谓王,智无留碍然后圣,自非顺时利见,示现白衣,何能果此愿哉。”太炎看来生民之苦难莫不归罪于政府与人君,而政府或人君之所以给民人带来苦难是因为他们莫不以“工宰”自居,“工宰”取自《荀子-正名》:“心也者,道之工宰也。”杨倞注:“工能成物,宰能主物,心之于道亦然也。“工宰”与“真宰”相反,这里隐喻无道之人君以一己之心为主宰而凌驾于万民之上“绳墨所出,较然有量,工宰之用,依乎巫师”,惟以有我故,不能体贴民心听取民声,不能尊重民人之个性和差异,此即有违庄子因“无我”而以“齐物”治国的理想方式,当然实则也即有违“因物付物”的“忠恕之道”。因此,太炎指出:“言兵莫如《孙子兵法》,经国莫如《齐物论》。”这里所谓以“齐物经国”即以“忠恕之道”治国,“庄周明老聃意,而和之以齐物,推万类之异情,以为无正味、正色,以其相伐,使并行而不害。这种“忠恕之道”实则即对君权或政府权利的最大消解,让政府还民自由,平等观照,尊重个性,不排异端。太炎云“《齐物》以百姓心为心”,这难道不是对“忠恕之道”的最好注脚么!可见,章太炎在这里将佛学-庄学-儒学-近代自由主义进行很好地绾结,其核心就是“忠恕之道”。

(三)忠恕观照下之民族独立与文化多元

王汎森先生指出章太炎“齐物哲学”的主要思想之一即“不行絜矩之道”,因为“太炎早已从人类惨痛的历史经验中看出这种希望别人跟我一样好的‘善意’所造成的大灾难。”这种评骘很有见地,不过这种“人类惨痛”不仅是历史经验,更是当下时代之经验。章太炎看来,近代乱世正是庄子曾预言过的“人吃人”之世,庄子哲学本身就是救世之学,那么今天弘扬庄学可谓正当其时。太炎进而认为,造成近代大国倾轧小国、文化沙文主义泛滥的原因之一即“忠恕之道”之缺失。“人食人”之社会与“忠恕”之缺失联系起来,似乎有些牵强。不过,太炎有自己独特的观察和视角。一些别有用心的独裁者以公理、文明、进化等名义“推己及人”“善意”而行侵略褫夺之实,而庄学之“忠恕之道”正可揭露其丑恶而“破其隐匿”。

十九世纪后期的东西方世界,社会达尔文主义、蒲鲁东主义、黑格尔主义盛极一时,宣扬种族优劣的大国沙文主义泛滥。太炎看来,海格尔(黑格尔)的“理性发展论”、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和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三者是互表里、互相支撑的进化论。如斯宾塞将达尔文的自然进化论引入社会国家理论中,认为进步民族征服野蛮民族符合“自然法”黑格尔哲学也认为,优秀民族也就是说日耳曼民族是“绝对精神”的象征,德意志国家是目前世界历史发展的“担当者”。因此,太炎意识到到近代以来的强权政治理论归本于黑格尔:“原其立论,实本于海格尔氏,以力代神,以论理代实,采色有殊,而质地无改。……名为使人自由,其实一切不自由。”无论是斯宾塞“社会达尔主义”还是黑格尔“种族主义”都认为“优秀民族”征服“落后民族文明文化征服“野蛮文化”是合乎目的的、正当的、甚至合乎理性精神“自然法”太炎看来,所谓的“文明民族”以“文明”、“公理”为名去倾轧吞噬他们看来所谓“野蛮国家”,恰恰是没有“忠恕之道”他们高自标持,以己度人,没有尊重他者和异者,将民族文明之间的差异性和丰富性视为优与劣、高与下甚至是文明与野蛮之对立,此匪夷所思。太炎认为庄子的“齐物”哲学正可批判或消解这些荒谬之说。庄子的齐物哲学与黑格尔的“事事皆合理”在形式上有些类似,但前者因不同而任其不同,后者强调这种不同是绝对精神的不同开显,然则通过进化,由异趋,因此二者根柢又“绝”。炎看来尊重差别、提倡个性的庄子齐物哲学与当时所谓追求普世价值的公理和以进化为名而行灭国之举者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哲学,因此他黜“公理”而尚“齐物”“公理”“进化”成为强权侵略之口实时,庄子哲学的价值愈发凸显出来。

庄子哲学之可贵之处就在于,他以“无我”的“忠恕之道”来谛视各种文明、文化、种族之间的差异和殊相,以“不齐”而见”,提倡互相尊重,互相体谅,平等对话,文野共存。太炎于《齐物论》三千余字中最推重“尧伐三子”章,他看来此章正揭橥这种“文野平等”之精神,太炎在《齐物论释-释篇题》云:

(《齐物论》)终举世法差违,俗有都野。野者自安其陋,都者得意于娴,两不相伤,乃为平等。小智自私,横欲以己之娴,夺人之陋,杀人劫贿,行若封豨,而反崇饰徽音,辞有枝叶。斯所以设尧伐三子之问。下观晚世,如应斯言。使夫饕餮得以逞志者,非圣智尚文之辩,孰为之哉!

太炎在“尧伐三子”章下复云:

原夫《齐物》之用,将以内存寂照,外利有情。世情不齐,文野异尚,亦各安其惯例,无所慕往。飨海鸟以大牢,乐斥鷃以钟鼓,适令颠连取毙,斯亦众情之所恒知。然志存兼并者,外辞蚕食之名,而方寄言高义,若云使彼野人获与文化,斯则文野不齐之见,为桀跖之嚆矢明矣。

太炎认为,庄子之学“内存寂照,外利有情”,“齐物”的题中之义即是对差异的尊重,对弱势群体、少数群体甚至是“野蛮民族”要等而视之,这就是所谓“齐物者,一往平等之谈也”。“世情不齐,文野异尚”,他征引《庄子-至乐》篇“鲁侯养鸟”的典故,养鸟就应该放之山林,若供养于坛庙,就会适得其反。若以本则寓言言之,宗、脍、胥敖虽处于蒙昧状态,但舜看来,即使如此,也不应该以文明、开化、仁义等高义去征伐他们。一些国家以“使彼野人获与文化”为名,蚕食弱国,不仅得兼并之实,且得高义之名,一方面,使得一切侵略、屠杀、劫掠皆名正言顺,另一方面,在事实上却是大道凌迟,国破家亡。因此,太炎指出:“文野不齐之见,为桀跖之嚆矢。”这大概即在影射社会达尔主义和黑格尔主义的理论(文野不齐之见),他们看来文明民族高于野蛮民族,因此文明之国有理由去征服野蛮之邦,使彼野人获与文化”,征服者师出有名,因此为“文野不齐之见”是“桀跖之嚆矢”。特别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葛伯仇饷”事件,为儒者所津津乐道。孟子虽然反对战争“善战者服上刑”)但承认商汤以“放而不祀”为理由消灭葛国是正当行为,事见《孟子-滕文公下》。章太炎评骘云:

孟子以善战服上刑,及举葛伯仇饷之事,方云非富天下。尚考成汤伊尹之谋,盖借宗教以夷人国,诚知牛羊御米,非邦郡所难供,放而不祀,非比邻所得问,故陈调讽,待其卫言,而乃遣众往耕,使之疑怖,童子已戮,得以复仇为名。今之伐国取邑者,所在皆是,以彼大儒,尚复蒙其眩惑,反观庄生,则虽文明灭国,犹能破其隐匿也。

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国语》)“祭祀”是当时主流文明之传统,但葛国并没有这种祭祀传统。太炎曾指出:“风纪万殊,政教各异,彼此拟议,率皆形外之言,虽其地望可周,省俗终不悉也。”因此这里提出“放而不祀,非比邻所得问”,即祀与不祀是一国之内政,邻国无权过问但商汤为铲除其征服天下之羁绊,因此以“放而不祀”为理由而夷灭葛国孟子看来,商汤征伐葛国不是为征服天下,而是为匹夫匹妇复仇即所谓“推恩”,因此当时有“东面而征西夷怨;南面而征北狄怨”的说法,似乎是天下诸侯四夷都盼着商汤前来征服,“若大旱之望雨也”(《孟子-滕文公下》)

“有己之忠恕”推扩,祭祀为文明之行,“我们”将祭祀视为“国之大事”,你葛伯如何“放而不祀”,如此自甘野蛮,故杀之不赦,灭国有理;相反,若以“无己之忠恕”推扩,“我们”固然以祭祀为文明,彼葛伯“放而不祀”亦非野蛮,人家有人家传统和风俗,“我们”岂能干涉之,更遑论杀伐之。章太炎看来汤灭葛伯并为给出实质理由,仅仅以“放而不祀”就夷灭人国是古代版的“文明灭国”。如果这种历史记载为真,那么正好可以检讨传统将“忠恕之道”诠释为“以己及人”、“以己推彼”、“絜矩之道”之有限性或危险性,如章太炎云:“小智自私横欲,以己之嫺,夺人之陋,杀人劫贿,行若封豨”,这是“有己之忠恕”所可能蕴含之恶果,而庄子式之“无己之忠恕”大可补充其不足或者矫正其所潜含的种种弊端,让“推己及人”者真能作到“无己之忠恕”以防患于未然。

窗体底端

 

结束语

笔者将传统儒学史上对孔子之“忠恕之道”之诠释称为“有己之忠恕”,主要以推己及彼、忖我度物之诠释大义为主线,这种诠释始终以“己”为推扩之出发点,晋人宋人、宋学汉学大同而小异,并以此开出儒者所津津乐道的“絜矩之道”。这种理论本身可能并没错,至少诠释者本人并未意识到其所可能潜含的种种歧解。但事实上,如果将这种“忠恕”变成一种绝对原则,可能会产生始料未及的后果,比如强人合己、以己方物甚至还会产生成汤灭葛或黑格尔主义之“文明灭国”那样的不义之举或许正是意识到此种种不足,章太炎认为庄子之“齐物”才是真真的“忠恕之道”由于庄子“齐物”的前提是“吾丧我”,因此,笔者将庄子式之“忠恕成为“无己之忠恕”。与“有己之忠恕”相比,后者更强调以虚灵不昧之心去“周至”地体认他者,尊重他者,还原他者,亦所谓“操齐物以解纷,明天倪以为量”,而不是强以彼合己或将己强推于人,孔子不是也以“绝四”为后世所箴言吗?应该说,“无己之忠恕”既在根源上杜绝强人合己之可能性,同时本身也蕴含着“以己及人”之推恩原则,换言之,后者不能构成对前者之否定,而是在内容上摄纳前者同时堵其缺漏,从而成为一种更周延的“忠恕之道”。至少,庄子式之“无我之忠恕”为传统“有我之忠恕”提供一种反思性和批判性参照,当我们在推己及人、自命絜矩、“举斯心而加诸彼”(《孟子·梁惠王上》)之时首先需要反思:己之需、己之好、己之絜矩、己之心岂是真的彼之需、彼之好、彼之范式、彼之心吗?如果不是,这种“推恩”就要三思而行,《论语》不是有“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之拳拳忠告么?更何况曾子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解夫子之“忠恕”向来被学界称为圣人之心印秘传。故可以说,庄子“无己之忠恕”不仅没有否定“推己及人”之可能性,而且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提供内在地逻辑支撑,因此章太炎说《齐物论》为“忠恕两举”之道,良有以也。另外,就学术史而言“忠恕之道”作为孔子之重要思想贡献,应该说庄子《齐物论》“不齐而齐”之思想的确是对其一种遥契,太炎正是抓住此核心而会通庄孔,这并不是宋儒那样名相附会,而是内在地发现其一致性,故其声称“以庄证孔”亦洵非虚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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