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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与尊严

来源:庄子研究会    时间:2019/3/3 10:26:29



自然与尊严

 

李若晖

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暨老子研究中心

 

摘要道家之意义即在于协调人与己身、人与道、人与万物的关系。己身、道、万物共同构成人的生存之境。如以人与万物的关系重思三重关系,即:人与万物之唯一物的关系,人与万物之整体性的关系,人与万物之每一物的关系。由此可知人在宇宙中的地位:人是唯一可以违背道的物类。只有建构人的尊严,才能破除“人是高于万物的物类”。

关键词:自然;精神;道;万物;尊严

 

 

司马谈《论六家要旨》对道家有一高度概括的评价:“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这三句话分别描述了人与己身、道、万物的关系:己身、道、万物共同构成了人的生存之境。

 

 

精神与道皆无形,万物(严格地说是万物之每一物)则有形。

道为何无形?《庄子·则阳》:“今计物之数,不止于万,而期曰万物者,以数之多者号而读之也。是故天地者,形之大者也;阴阳者,气之大者也:道者为之公。”冯友兰《先秦道家哲学主要名词通释》:“道是一个包括天地万物的‘全’。《老子》所说的道,照我的了解,就有些像‘全’。”道作为万物之整体,在这一整体之外不存在他物与之相区分,于是道无形。“道无形并非“形状”之“形”,而是形名。《韩非子·内储说上》:“火形严,故人鲜灼;水形懦,故人多溺。这里的就是形名,完全可以替换为。虽然古代名学强调“形名参同”(《韩非子·主道》),但是道在认知意义上却并不具备认知途径,于是道无形。道的无形是因为道是万物之整体与整体性,没有与之相区分的存在,在无区分的意义上成为无形。无区分就是无边界,所以万物作为整体与一物的区分就在于边界的有无。道之无形是与每一具体物在实质上没有区分,而非理论上讲道物区分是边界有无,一个观念本身的逻辑结构和我们对逻辑结构的逻辑分析是两个层次。道无形的知识本身基于道物不二/道与物无区分,逻辑上仍然可以讲道与万物区分在于边界有无。前者是知识结构,后者是对知识结构的分析,必须是两个概念,逻辑上并不是没有区分。

与道是万物之全相应的,是道遍在万物之中。《老子》第二十五章曰,道周行而不殆,北大汉简本作偏(遍)行而不殆 ,河上公注此句曰:“道通行天地”,旧题顾欢《道德真经注疏》引作“道遍行天地” ,可见早期河上公本的正文和注释都有可能作“遍”。由此也可确证周行而不殆表述的是道遍在万物之意。《庄子·外篇·知北游》:“道在屎尿”的命题表述的正是道的遍在性。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庄子》外杂篇大概是庄子弟子及后学所作,其中论道的地方很多,颇注重道无所不在的意思,如说:‘夫道,覆载万物者也,洋洋乎大哉!君子不可以不刳心焉。’(《天地》)‘夫道于大不终,于小不遗,故万物备,广乎其无不容也,渊乎其不可测也。’(《天道》)道周行遍在,万物皆受其覆载,而未有能离道者。《庄子》书又说:‘行于万物者道也。’(《天地》)‘万物殊理,道不私。’(《则阳》)道即是行于万物,统会一切殊理之大理。”詹剑峰将之概括为“道物不二”道物不二命题形塑了中国哲学的特色,使得中国哲学既避免了道超越于物的超越论,又避免了道物二分的二元论。

 

 

郭象《庄子·大宗师》注:“此言得之于道,乃所以明其自得耳。自得耳,道不能使之得也。我之未得,又不能为得也。然则凡得之者,外不资于道,内不由于己,掘然自得而独化也。”道家理解道在万物中,道物不二。到了郭象,每一物合道就是每一物的自然,即适性,那又何必在物之外再立一“道”,自然适性就不用讲“道”,讲“道”反而累赘,郭象实质上在其理论体系中取消了“道”。郭象《逍遥游》注曰:“夫小大虽殊,而放于自得之场,则物任其性,事称其能,各当其分,逍遥一也,岂容胜负于其间哉!” 此适性逍遥不指向,而是指向精神

对于无法直接认知之物之知,是由其与已知之物的关系来获知的。精神不与物接,故无形——因缺乏认知手段而不可认知。在道家的思想框架中,精神不与物接是其理论预设,这就意味着精神是内在自足的,此即“专一”。

“精神专一”相对的状态是精神不专一,即精神被迫与物接。但精神不可与物接,又如何与物接,于是需要中介沟通精神与外物——人的躯壳。于是的概念得以由此推出:即是精神躯壳的合一。《论六家要旨》:“凡人所生者神也,所托者形也。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形神离则死。《淮南子·精神》亦曰:“是故精神者,天之有也;而骨骸者,地之有也。精神入其门,而骨骸反其根,我尚何存?”

对于精神与躯壳关系最为重要的讨论,便是魏晋之时的圣人无情论。《三国志·魏书·钟会传》裴松之注引何邵《王弼传》:“何晏以为圣人无喜怒哀乐,其论甚精,钟会等述之。弼与不同,以为圣人茂于人者神明也,同于人者五情也。神明茂,故能体冲和以通无;五情同,故不能无哀乐以应物。然则圣人之情,应物而无累于物者也。今以其无累,便谓不复应物,失之多矣。”对于何晏来说,圣人只是一纯粹的精神,完全不应物,其躯壳纯属多余,于是也就取消了由“内圣”推导出“外王”的可能性。王弼则赋予了圣人的躯壳以哲学意义,圣人并非纯粹精神,其躯壳仍然应物有情,亦即圣人具有了“外王”层面。另一方面,圣人与凡人的区别,即在于“无累于物,此即“内圣”。

《世说新语·言语》:“张玄之、顾敷是顾和中外孙……和与俱至寺中,见佛般泥洹像,弟子有泣者,有不泣者。和以问二孙。玄谓:‘被亲故泣,不被亲故不泣。’敷曰:‘不然。当由忘情故不泣,不能忘情故泣。’”张玄之借机抱怨外孙不如孙子亲,顾敷则用何晏的圣人无情论来反讽张玄之的精神境界低。《列子·黄帝篇》:“黄帝即位十有五年,喜天下戴己。”张湛注:“随世而喜耳。”黄帝作为圣人为什么会有喜乐之情,张湛便援用王弼的圣人无情论,认为黄帝内心并未动情,只是因为世人皆喜,所以其躯壳也表现出喜乐之情而已。《论语·先进》:“颜渊死,子哭之恸。从者曰:‘子恸矣!’子曰:‘有恸乎?非夫人之为恸而谁为恸?’郭象注:“人哭亦哭,人恸亦恸,盖无情者与物化也。”郭象此注如仅仅从《论语》文本理解的角度来看,可谓荒谬绝伦。但是以郭象之才学,何以会有如此荒唐之解,则在其株守王弼圣人无情之说而已。

《庄子·内篇·逍遥游》:“尧治天下之民,平海内之政,往见四子藐姑射之山,汾水之阳,窅然丧其天下焉。”郭象注:“四子者盖寄言,以明尧之不一尧耳。夫尧实冥矣,其迹则尧也。自迹观冥,内外异域,未足怪也。”作为圣人,尧“内外异域,其内是,即“精神;其外是,即行迹为。对此韩康伯说得更明白。《周易·系辞传》上:“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韩康伯注:“圣人虽体道以为用,未能至无以为体。故顺通天下,则有经营之迹也。” 圣人是“内道外物”,是道物的结合体,他的内心是无情的,但是其躯壳外在仍然表现为有情。

《文子·道德》:“文子问圣智。老子曰:‘闻而知之,圣也;见而知之,智也。圣人常闻祸福所生,而择其道;常见祸福成形,而择其行。圣人知天道吉凶,故知祸福所生;智者先见成形,故知祸福之门。闻未生,圣也;先见形,智也。无闻见者,愚迷。’”

圣人掌握了圣知,因而是不自然的。只有圣人才能在非自然状态下掌控为,因而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无为。不知情下无为是自然而非无为,只有知情的无为才是真正的无为,圣人是能为而不为。《老子》第五十七章:“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王中江《出土文献与先秦自然宇宙观重审》据以指出“万物的‘自然’以‘道’的‘无为’为前提,同理,百姓的‘自然’也要以圣人效法‘道’的‘无为’为前提。”

 

 

 

万物之整体非万物之总体,总体可以是单纯的杂多之个体之全部,而整体则必须具有内在联系。所以道实质是万物的整体性:道赋予万物以存在的可能性。整体性体现在万物的每一物存在的可能性依赖于其互相之间联系,万物之每一物互相之间的联系决定了万物每一物的存在。概言之,一物与他物之区分为性/德,一物与他物之联系(必需性)为欲。张岱年《中国古典哲学概念范畴要论》:“《老子》五十一章云:‘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此德字不指人的德行,而是指万物成长的内在基础。《庄子·天地》云:‘故形非道不生,生非德不明。’又云:‘物得以生谓之德。’正是《老子》德畜之之德的诠释。《管子·心术上》云:‘虚而无形谓之道,化育万物谓之德。’又云:‘德者道之舍,物得以生,……故德者得也。得也者谓其所得以然者也。’所谓‘物得以生’、‘所得以然’,都是指物所以生存的内在根据。这种内在根据,儒家谓之性,道家谓之德。可以这样理解:道指天地万物共同具有的普遍性,德指每一物所具有的与众不同的特殊性。

以此观之,道作为万物之整体,无物与之区分,因此没有“性/德精神不与物接,因此没有“欲

与此相应,在《老子》中,第二十八章复归于婴儿婴儿居于几于道的地位,是哲理性的婴儿。第五十五章的“赤子”,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全作,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没有对于欲望的认知,是生理性的婴儿。哲理性婴儿并非人间世的真实存在,生理性婴儿又必然要长大从而背离道——此两者都并非人间世合于道的生存状态。

在此形成对于老子以至道家思想之理解的分水岭。老子以至道家思想究竟仅仅是头脑中的空想,还是有着在人间世践行的面向?《论六家要旨》在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之后,便大谈其为术也的治国之术,并且认为在这方面道家远高于儒家,则司马谈的答案乃是不言而喻的。但这一面向在《老子》文本中是否存在?《老子》小国寡民的人际交往仅限于国内,于是每一国便成为一个与外界隔绝的群体而具备独立的整体性,这一整体性正是近似于道作为万物之整体,是乃无/。这一群体与外界的隔绝,则为无小国寡民正是这样一个整合了哲理性婴儿无性/与生理性婴儿“无欲,从而使人间世得以复归于道的构想,我们可以称之为群体性婴儿

 

 

无论“外物内道”的圣人,还是整合“无性/德“无欲”的“群体性婴儿”,都是以其躯壳生活在大地之上。由躯壳之生活便必然产生人如何对待万物的问题。

赡足万物”之“《汉书·司马迁传》作,师古曰:澹,古赡字。《孟子·公孙丑》上: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赵岐注:赡,足也。是则“赡足”乃同义连用。

“赡足”是对于客观计量的主观评价。其一,“赡足必须基于而又区分于对于物的客观计量。例如吃饭,吃三两、四两是客观计量,虽然饱一定是吃了一定因而可以客观计量的食物,但是却不可用这种客观计量来定义我的“饱”。其二,主体评价的客观性,即所有人对此评价的可理解性。虽然每个人吃饭的量都不同,却可以理解每个人由不同量所形成“饱”。于是”就是对于客观计量的主观评价,也就是“赡足”。在此意义上,“赡足”实为的身体感受。于是赡足”实质上直接描述的不是人与万物的关系,而是人与己身的关系人与己身的关系作为人与万物的关系的节度

此意义上,赡足即无需外求,万物不再成为欲求的对象。并非说没有形成人与万物的关系,而是这种关系并未导致欲求。人有欲望,但没有对欲望的认知,这就是赡足——不以任何一物作为工具。“饱”只是身体欲望获得满足的一种感受,其自身不是知识。探讨如何才能“饱”,才是知识。所有人可以有对于“饱”的共同理解。但这理解不是基于普遍性的理性知识——“饱”的定义,而是基于每个人都有的对于“饱”的身体感受。于是基于身体感受而非理性知识的人际理解,便是一种人的本源性的理解——“感同身受”。孟子的“恻隐之心”也正是由此而出。

老子》第十六章:不知常,妄作,凶。人通过与万物的联系来保障自己的生存,没有超越于自然之外的联系。一旦有了,就在道给予人的联系之外新建了联系,破坏了万物整体性之下的自然联系,人就僭居于道之位。但是人没有道之能力,不能真实地重新构建万物的整体性。所以人造的新联系虽然表面上增加了所获取个体物的数量,实质上却切断了被获取的个体物与万物之整体性的联系,也就使人不再作为万物整体中之一物,于是背离道的人也为道所弃绝:“不道早已。”(《老子》第五十五章)

于是人与万物的关系成为老子及道家哲学的核心。

 

 

万物的关系来贯通人的生存之境,人与己身的关系即人与万物之唯一物的关系——对于意识到己身的人之类和人之个体而言,己身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人与道的关系即人与万物之整体的关系人与万物的关系即人与万物之每一物的关系。

由此可以进而讨论人在宇宙中的地位:人是唯一一个可以违背道的物类,只有人才有重新构造非自然性知识的能力,使人僭居于道的地位。这个地位的根基是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意识到己身是自己的唯一物,进而人类可以认识到人作为类的唯一性。由此构造出一类高于万类,一人高于万人的结构。

此后的道家,多致力于破是高于万物的物类命题。庄子以气论基础,通往万物齐一。不过《庄子·大宗师》所谓“今大冶铸金,金踊跃曰,我且必为镆铘!大冶必以为不祥之金。今一犯人之形,而曰人耳人耳,夫造化者必以为不祥之人。仍然是从“物无贵贱”着手。至魏晋,玄学之放旷至于赤身露体,与猪共饮则是致力于取消名“人禽之别”。玄学试图通过将“人”等同于非人之物类,来取消“人”作为类的意义,从而达到庄学的“万物齐一”。这是以个体之物超越物类而直接复归于道,恰恰违背了老子“自然”必须基于物类的限阈。

《老子》第十六章:“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王博《老子思想的史官特色》释“‘各’字表明万物乃是分别地返回自己的根源处,如同人返回婴儿状态一样,而不是向道本身的回归。”因此“人”是“复归于婴儿《老子》第二十八章)而非抛弃“人”的物类“性/德”,直接通往道。这就表明,在老子那里,物类哲学意义的。由此反思玄学路径,设想将鱼等同于非鱼之物类,把鱼从水里扔到陆地,然后看着它扑腾几下死去,这是鱼“自然”吗,是复归于道吗?在老子看来,任何一“物”的“自然”,是基于其作为一“物”的类特性的:鱼在水中游,鸟在天上飞,就是鱼和鸟的自然。如果我们取消类特性作为“物”之“自然”的前提,只能导致对于“自然”的违背。自然必须通过具体形式来显现,没有绝对抽象的自然。物类和个体就是自然显现的具体形式。

庄子对老子的发展内在地构成了与老子的矛盾。由道是万物之整体性可以推导出道遍在于万物,可以推导出道在每一物中,因此物无贵贱。由物无贵贱可以推导出万物齐一。万物齐一实际上取消了物类的哲学意义。庄子哲学气论的意义就在于取消对唯一物的执着,人不过是气的偶合,正如我们可以说,每一朵浪花都是唯一的,但这种唯一性是毫无意义的。取消唯一性就是回归到万物作为整体的存在(道)。在庄子看来,老子讲物类,就会变成对唯一性的执着,庄子要破这种唯一性,但破这种唯一性的时候就把“人作为一个物类”给取消掉了。尤其在魏晋玄学之后,导致了老子物类思想的湮没。魏晋老庄一体化是通过取消老子物类的哲学意义来实现的。有无可能保留老子的物类来整合老庄?于是庄子的万物齐一不是抹杀个体的存在意义,而是对个体的尊重,没有任何一个人/物类个体是高于其他一个人/物类个体的。在这背后,实际上要建构的是人的尊严。

郭象《庄子·齐物论》注:“世或谓罔两待景,景待形,形待造物者。请问:夫造物者,有耶无耶?无也,则胡能造物哉?有也,则不足以物众形。故明众形之自物而后始可与言造物耳。是以涉有物之域,虽复罔两,未有不独化于玄冥者也。故造物者无主,而物各自造,物各自造而无所待焉,此天地之正也。故彼我相因,形景俱生,虽复玄合,而非待也。明斯理也,将使万物各反所宗于体中而不待乎外,外无所谢而内无所矜,是以诱然皆生而不知所以生,同焉皆得而不知所以得也。”老子的“复归于婴儿”是归于类之根,郭象的“各反所宗于体中”是回到个体之根,较老子更进一步,开出个体的哲学价值。“精神专一”指的人与万物中的唯一物的关系,此唯一物即每个人对于他自己而言是唯一的。人与我的关系就是人与万物中的唯一物的关系。整合老庄二者,万物中之每一个体都是唯一物,万物中之每一物都是唯一物,人与万物中的每一物都作为唯一物,这就是尊重。因为万物中之每一物都是道之所在。《庄子·秋水》:“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 

《老子》五十一章云:“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尊道贵德,就是顺自然。每一物类每一个体都是道与德的合一。只有在对于每一物的尊重中才能获得自身的尊严。《庄子·在宥》:“何谓道?有天道,有人道。无为而尊者,天道也;有为而累者,人道也。” 有为既以他者为工具,是为不尊重他者;又以他者为前提,是为受制于他者。只有尊重他者,才能配得上自身的尊严。

尊道贵德,以万物之每一物皆为唯一物,即是万物之每一物之自然,亦即万物之每一物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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